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亚克力板、PC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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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亚克力板、PC板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镇隆镇井龙村青沥公路边******公司厂房3栋5楼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产亚克力板7.5万件、PC板7.5万件。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二)项目生活污水近期接入井龙村沙一、沙四、沙五、沙七小组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尾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二级标准。远期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调漆、淋涂、流平、固化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裁切工序产生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原料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