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市**区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区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一、二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市**区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区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农业农村局、巴****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511903-04-01-427358】FGQB-00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财政补助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巴****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3-511903-04-01-427358】FGQB-00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市**区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区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2.2 建设地点: 监理一标段(即项目施工的一、二标段):关公镇双魁村、**村,**镇关公庙村、石佛村、插旗村、双石村、小元村、千丘塝村、法华村,****社区、**社区、文通村、桂花村、寨子村、**寺村、八角村,九镇彭家梁村。监理二标段(即项目施工的三、四标段):****社区、**社区、联盟村、元山村、柏杨村、**村、**村、**村、旭光村,****社区、团包垭村,司城街道印盒村,****社区、****社区、**寨村、得胜村,明阳镇金包村、二郎庙村、双凤村 。
2.3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及财政补助 。
2.4 建设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 4.5 万亩。田(地)块整治 17093.84 亩,地埂/田埂 521734.06 米,地力培肥 45000 亩;灌排渠系 51688m,其中** 0.4mx0.4m 灌排渠 35973m、0.6mx0.4m 灌排渠14099m、0.8mx0.6m 灌排渠 191m、整治 1.0mx0.8m 灌排渠 1425m;PE 管埋设 25117m;**渠系建筑物 8 处,整治围水田 4 口,**提灌站 5 座,**蓄水池 20 口,整治山坪塘 167 座。整治 3.0m 宽机耕道 47867m,整治 3.5m 宽机耕道 5740m,** 2.5m 生产路 120972m 。
2.5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 项目所对应标段施工及其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
2.7 标段划分: 监理二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或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已完成项目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10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cn)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27-****218 0827-****7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办事处**社区三组国资大厦
邮 编: 636063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827-****577
传 真: 0827-****57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泸****中心街63号1号楼附1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0-****877
传 真: 0830-****87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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