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龙苍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周坪熊猫山居)地上模板脚手架工程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 **县龙苍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周坪熊猫山居)地上模板脚手架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中****公司
**县龙苍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周坪熊猫山居)地上模板脚手架工程
招标评标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本次招标的招标编号为:****
2、招标内容
**县龙苍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周坪熊猫山居)地上模板脚手架工程。
3、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招标文件于2024年8月13日11时00分至2024年8月18日11时00分期间发售,共有5家下载了本次的招标文件。
4、补遗及答疑
本次招标无补遗和答疑。
5、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到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11时00分,5家投标人(均)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情况 | 单位状态 | 纳税资格 | 是否独立法人 | 信用问题 | ****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
1 | **** | 已投标 | 存续 | 一般纳税人 | 是 | 无 | 否 |
2 | **宝骏****公司 | 已投标 | 存续 | 一般纳税人 | 是 | 无 | 否 |
3 | **蜀匠****公司 | 已投标 | 存续 | 一般纳税人 | 是 | 无 | 否 |
4 | ******公司 | 已投标 | 存续 | 一般纳税人 | 是 | 无 | 否 |
5 | ******公司 | 已投标 | 存续 | 一般纳税人 | 是 | 无 | 否 |
二、评标组织
本次评标由****商务管理部组织,评标小组共 5人,监督人 4人。参与评标人员名单如下:
评标小组组长:明晨
评标小组成员:吴骏逸、孙健、刘强、王峥
监督人:石辉、葛远扬、李道远、薛鹏宇
三、开标评标
1、开标
开标工作于2024年8月24日11时00分在交建云商组织开标,****小组成员共同确认后,开启标书。
2、评标
评标工作于2024年8月24日11时30分在交建云商**县龙苍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周坪熊猫山居)地上模板脚手架工程 评标室进行,****小组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评审。
2.1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评标过程
2.2.1分包商符合性检查
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检查。**蜀匠****公司标书中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不完善,经核实该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各投标单位及法人均无行贿记录及重大诉讼问题。经核实,各家均未被纳入失信人,且非集团黑名单级重点关注名单中的单位。
2.2.2分包商关联性检查
评标小组采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对投标人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检查,除个别单位存在竞争关系外,未发现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各家单位报价未发现规律性。
关联性检查截图详见报告末附件。
2.2.3 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经审查,****、**宝骏****公司、**蜀匠****公司、******公司系统报价合价与标书有细微差别,判定为系统误差,以系统报价为准。
2.2.4详细评审
(1)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确认
经评审,各投标单位报价单价、总价均在限价以内,且并未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报价为控制价的90.91%,经与该单位核实,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单价进行了下浮报价,该报价符合市场价规律。
(2)技术、商务评审
****小组确认,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商务材料,投标文件均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评标结果
1、评标排序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排名(按系统报价)见下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排名 | 备注 |
1 | **** | 3,334,804.35 | 1 | |
2 | **蜀匠****公司 | 3,365,580.60 | 2 | |
3 | ******公司 | 3,510,154.24 | 3 | |
4 | **宝骏****公司 | 3,537,934.26 | 4 | |
5 | ******公司 | 3,612,405.05 | 5 |
2、推荐中标候选人
依投标人投标报价排名,本次招标推荐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即第一名的分包商****、第二名的分包商**蜀匠****公司、第三名的分包商******公司。
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拟中标人 | 不含税合同金额(元) | 含税合同金额(元) | 合同增值税税额(元)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1 | **** | 3,059,453.53 | 3,334,804.35 | 275,350.82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