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室内外电力工程改造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室内外电力工程改造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室内外电力工程改造(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及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2.拟派的项目经理:磋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07月01日至今任意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磋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磋商申请人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施工人员要求:磋商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包含一名持有高压电工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各人员2023年07月01日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磋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磋商申请人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磋商申请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磋商申请人须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提供书面承诺)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门诊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门诊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马白镇逢春大道与西坝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任老师0876-****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华宇**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刘老师087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87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