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宣传**服务项目(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6月21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中共**省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联合省级主流媒体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融媒体报道,深入采访挖掘进展成效、特色做法;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开展推动落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宣传;开展典型人物和重点专题宣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更精准、更及时、更有效地在省级党报反映我校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方面的有力行动和亮点成效,学校与****拟签订宣传**协议。
********集团的签约主体,《**日报》****机关报,是我省新闻和舆论引领的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是我省对外宣传的中流砥柱,在宣传渠道上具有特定区域的服务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同时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学校与****签订****2023—2024年宣传**协议,协议期限于2024年6月届满。**期间,学校宣传工作在省级党报形成了持续、全面的宣传态势,效果显著。现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与******,签订宣传**协议,本项目一采两年,协议一年一签。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集团签约主体,《**日报》****机关报,是我省新闻和舆论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我省对内外宣传的中流砥柱,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在宣传渠道上具有特定区域服务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所规定的情形,经专家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日新中路5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路1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李棋街道科创大道9****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131****488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