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24年**、****公司****综合部办公家具(成本部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公司、综****公司员工工位(L型)、员工工位衣柜、员工座椅、衣柜、接待沙发、单人皮质沙发、茶几、方几、茶水柜、会议桌、会议椅、升降演讲台、椅子、长条桌等办公家具采购。 1.2 预算金额:不含税总预算金额为321.17万元,税率13%,含税总预算金额为362.9221万元; 1.3 合同签订方式: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一次性合同。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5 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6 中选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中选厂家数量为1个,份额:100%; 1.7 ★重要说明:因受到数智供应链成本类及资本类费用类型限制,会在ES平台显示两个项目,分别为: (1)****2024****公司**、****公司****综合部办公家具(资本部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资本部分”。 (2)****2024年**、****公司****综合部办公家具(成本部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成本部分”。 以上两个项目本质上为一个采购项目,须注意以下事宜: (1)报名:潜在应答人要两个项目同时报名,如只报名一个项目,视为未参加本项目,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潜在应答人要两个项目同时应答,且产品报价、技术标准及全部应答文件要完全一致,如两个项目应答内容不一致,以“资本部分”上传的应答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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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应答将被否决,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利害关系证明,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2.3负面行为要求,应答人需承诺遵守《**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移动禁止**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4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以评委认定为准。 2.5失信被执行人要求,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审查,以评委认**果为准。 2.6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期间内3个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办公家具类合同)。 注:须提供合同明细表【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甲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后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并提供业绩合计,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累加值为准。需提供与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业绩金额及时间计算以发票为准。提供发票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公司****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业绩,****公司业绩,****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n/。 2.7代理及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及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22时00分至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资本部分+成本部分)评审前要求应答人提供样品,详见公告《附件:样品表》。 (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应答人送交样品时****公司联系。 (2)样品递交地点:**市世贸大道611号**移动枢纽楼B座2楼样品室。 (3)样品包装:样品由应答人自行负责组装,现场评审时采用盲评方式,由代理机构对样品进行随机编号,评审专家按照随机编号的样品进行评审。 (4)样品递交要求:对应答人递交样品的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样品的****公司及应答人签署签收表。 (5)样品退还:中选通知书发布后,将退还未中选供应商的样品,退还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样品的****公司及应答人签署退还表。 (6)中选样品的保存:中选样品进行封存,与供货产品进行比对,比对完成后将样品将退还,退还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样品的****公司及应答人签署退还表。 | ||||||
六、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6.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6.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新湾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邮 编:15000 联 系 人:李宁、孙永林、张金菊、张松 联系电话:184****1122/0451-****0018 邮 箱:****@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附加项 10.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答人,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公司该产品的任何应答。 10.2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 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 10.3 K值(如有)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将在开标结束后以邮件方式通知各应答人。 |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