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30036-1 采购人(全称): **市望****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采购2024年秋季和2025年春季中职教材课本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上限价262万元,按实结算 该项目为一次性签订合同。语文、中国历史、世界历史、思想政治课教材按相关单位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其他教材按教材码洋×实际供货数量×中标折扣率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按学校要求供货的15个工作日内送达。 3.2 履行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送货到约定地点进行分类摆放,在采购方验收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540e21bf419c4f14b128f61c341e1518 ****0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路支行(****:190********0103985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国库集中支付,学校按实结算。 4.1.1资金结算方式:语文、中国历史、世界历史、思想政治课教材按相关单位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其他教材按教材码洋×实际供货数量×中标折扣率结算。 4.1.2资金支付的期限:教材在验收、发放、补订、退订等工作完成后按照采购合同分别在2024年12月、2025年6月,按学期支付教材款。自双方核对验收完成,乙方交付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本次教材供应期为1年(2个学期),分别为2024年秋季和2025年春季教材课本。合同一次性签订,除语文、中国历史、世界历史、思想政治课教材按相关单位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其他教材按教材码洋×中标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5.2.2 乙方含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乙方负责全部货物的运输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分发、打包、装卸车及货物现场的搬运。乙方负责购买其派出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其派出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2.3 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学校)要求分类摆放整齐。 5.2.4 乙方保证本次项目采购的教材,能按甲方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费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要求****学校要求供货的15个工作日内送达,到书率达到95%,如到书率达不到95%或有延期交货的情况出现,按中标总金额的5%/日进行处罚。 5.2.5 乙方所供教材须与投标书目中载明的品种一致,出现不一致的,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5.2.6 乙方保证本次项目采购的教材全部为正规出版物、全新书籍,且具有国家书刊号,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能提供盗版教材,如供书中发现盗版,有关部门的处理及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教材乙方负责,****学校无关,甲方拒付全部书款。提供盗版教材、劣质教材,一经查实,将按合同赔偿。 5.2.7 乙方所订的教材如有误差、残损、印刷质量(缺页、错页)等问题的,应负责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负责所送教材中的的清退调换,多退少补,按实结算。零购教材、退还教材的价格和折扣率与中标折扣率一致,其间产生的物流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2.8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负责教材摆放到指定地点。 5.2.9 如乙方出现不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或其他瑕疵履行的,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5.3.2甲方按品种科目进行验收,并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如在验收、抽查过程中发现所送货物出现差错(品种混淆、数量不足等),或存在品质缺陷(缺页、倒装、破损等),乙方须无条件予以调换,如发现质量规定问题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项目采购规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依法处理。 5.3.3 在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更换中标书目。因出版社储备数量不足而不能一次性完成供应时,乙方须报甲方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发到校;但若缺货品种数量超过中标书目总数量的5%,将取消该乙方中标资格,废除该乙方合同。 5.3.4 学校将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书目清单进行验收。乙方须确保到书手续规范,书单相符,清单上有注明书名、册数、单价及码洋合计。交货到位并验收合格后****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在项目实施完成时,须提供到校清单、金额汇****公司公章)及验收单,由****政府采购统一格式的总验收单,每学期验收一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确认来源合法,****出版社出版,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4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6.5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的十五****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6.6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出版社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加印或未及时到货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如甲方终止部分合同,并就终止部分货物,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应对甲方自行购买所超出本合同约定的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1.2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1.3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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