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 | ******县城镇一区团结**侧雪岭路以西中天世纪城1#119室 | 报价:****600(元) | 99.3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县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 | **县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 | **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43座及附属设施(详细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顾小丽 | 新265****3437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玉华,林瑛,张健(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91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库尔德宁镇
联系方式:176****1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原国际综合楼A座14层
联系方式:175****8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英
电 话:175****8738
2024年08月27日 2024年09月09日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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