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1#、2#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的灌**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数据备【2024】2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灌**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1#、2#厂房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灌**堆沟港镇
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470平方米,厂房为钢结构,其中1#厂房约3735平方米,2#厂房约3735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884.04 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灌**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1#、2#厂房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土建、钢结构、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①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投标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9 月 09 日至2024年 09 月 1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9 月 20 日 10 时00分(**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和社保缴纳证明(时间至少为2024年02月— 2024年07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为准或以原件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1 投标报价(100 分)
7.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3 投标报价评审:
7.3.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取值为:90%。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 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 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省**市灌**堆沟港镇产业大道6号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53****36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36号**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2329、139****5975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公司****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 0518-****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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