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获批的市重点实验室责任期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相关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对2021****实验室责任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与基础研究处,0572-****123 监督人:****纪委,0572-****797 纪检监察组,0572-****591 邮编:313000 地址:**市龙王山路1236号 **** 2024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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