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六)体检、考察:****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跟班实习评价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跟班实习评价成绩×30%+经历评价业绩×1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医院进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现更正如下:
(六)体检、考察
****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跟班实习评价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跟班实习评价成绩×30%+经历评价业绩×1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引才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引才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引才单位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咨询电话:
1.****:0874-****131
2.****小学:0874—****192
3.****小学:0874-****056
4.****小学:0874-****111
5.****幼儿园:0874-****451
6.****幼儿园:0874-****778
7.****幼儿园:0874-****280
监督电话:****纪委监委驻****纪检监察组 :087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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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