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7MA6013RQ6J | 建设单位法人:黄刘舜 |
宋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办事处龙腾大道688号第1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办事处龙腾大道688号第1幢 |
经度:106.11996 纬度: 29.8406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08 |
渝(铜)环准)〔2021〕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7MA6013RQ6J001Q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0 |
248.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7MA6013RQ6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88713X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页(https://www.****.com/content/8810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转向节1.36万吨/年(实心产品)、控制臂0.75万吨/年(空心产品)、控制臂0.68万吨/年(实心产品)、支架0.45万吨/年(实心产品),总产能为3.24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转向节1.36万吨/年(实心产品)、控制臂0.75万吨/年(空心产品)、控制臂0.68万吨/年(实心产品)、支架0.45万吨/年(实心产品),总产能为3.24万吨/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炉料处理-熔化炉溶解-除气调质-扒渣-铸造机压铸 -冷却水槽冷却-震砂机震砂-切边机切边-锯浇冒口- X光机检测-热处理-荧光渗透检测(FPI)-质量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炉料处理-熔化炉溶解-除气调质-扒渣-铸造机压铸 -冷却水槽冷却-震砂机震砂-切边机切边-锯浇冒口- X光机检测-热处理-荧光渗透检测(FPI)-质量检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 米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等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金属炼(化)-燃气炉”的排放限值;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制芯废气经活性炭+稀磷酸喷淋设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制芯”的排放限值,三乙胺、甲醛参照执行**地标《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中“铸造-制芯”的排放限值,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排放限值。铸造废气通过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简排放,甲醛、酚类参照执行**地标《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中“铸造浇注”的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造型”的排放限值。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铸件热处理-热处理设备”的排放限值。荧光渗透检测(FPI)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经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荧光渗透检测(FPI)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25m 高排气简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排放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庆兰厂区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生产废水中荧光喷淋水洗废水、三乙胺喷淋塔废水和铸造废气喷淋塔****处理站预处理,再与其他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和危废废物暂存间。切边工序的边角料,模具清洗下来的浮锈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检测后的不合格品和锯下的浇冒口作为回炉料再利用,废砂、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置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分别交由相应的供应商回收处理;铝废渣、除尘装置粉尘、化学品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熔炼废气:在扒渣口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此外熔化炉使用天然气加热,采用低氮燃烧器对氮氧化物进行控制,并入熔炼废气排气筒一起排放。制芯废气经活性炭+稀磷酸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铸造废气铸造工位上方设置围挡,铸造机旁的冷却水槽设置侧抽,经碱液喷淋塔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废气由2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FPI有机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生产废水中铸件冷却水槽废水、热处理淬火池废水、模具试压废水经自建污水管网,直接****处理站综合废水调节池,依托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10m3/d)处理,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荧光水洗喷淋废水、三乙胺喷淋塔废水和铸造废气喷淋****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进行预处理后回用至荧光渗透检测线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处理后的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厂。 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生化池处理(总处理能力140m3/d)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 噪声源强均较小,且生产线均设于宽敞的厂房内,厂房内生产设备噪声很小,工厂对厂界噪声贡献影响的主要声源来自风机、空压机等公用辅助设备,设备源强在75~80dB(A)。利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砂、边角料、浮锈、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暂存于位于车间北侧巷道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360m2)。其中,切边工序的边角料,模具清洗下来的浮锈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检测后的不合格品和锯下的浇冒口作为回炉料再利用,废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分别交由相应的供应商回收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铝废渣、除尘装置粉尘、化学品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00m2),独立于车间外,位于庆兰厂区西侧,采取了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目前已与**市禾润****公司****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转运处置,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
1、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由25m变为15m,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2、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废物暂存间,标准更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84 | 0 | 0 | 0 | 784 | 784 | |
0 | 0.232 | 0 | 0 | 0 | 0.232 | 0.232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15 | 0 | 0 | 0 | 0.315 | 0.315 | / |
0 | 2.615 | 0 | 0 | 0 | 2.615 | 2.615 | / |
0 | 0.625 | 0 | 0 | 0 | 0.625 | 0.625 | / |
0 | 0.058 | 0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并设置废水调节池。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进行废水验收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熔炼废气治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氟化物《**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在扒渣口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此外熔化炉使用天然气加热,采用低氮燃烧器对氮氧化物进行控制,并入熔炼废气排气筒一起排放。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废气验收监测。 | |
2 | 制芯废气治理设施 | 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三乙胺、甲醛《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氟化物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活性炭+稀磷酸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废气验收监测。 | |
3 | 铸造废气治理设施 | 甲醛、酚类《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铸造工位上方设置围挡,铸造机旁的冷却水槽设置侧抽,经碱液喷淋塔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废气验收监测。 | |
4 | 热处理废气治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 由2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5月28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废气验收监测。 | |
5 | FPI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设备自带抽风收集,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废气验收监测。 | |
6 | 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由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废气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建筑隔声以及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建筑隔声以及基础减振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对该排气筒进行噪声验收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和危废废物暂存间 |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和危废废物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托庆兰厂区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生产废水中荧光喷淋水洗废水、三乙胺喷淋塔废水和铸造废气喷淋塔****处理站预处理,再与其他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庆兰厂区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生产废水中荧光喷淋水洗废水、三乙胺喷淋塔废水和铸造废气喷淋塔****处理站预处理,再与其他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水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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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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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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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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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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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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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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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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