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设计(含预算)编制费用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询**县龙津镇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设计(含预算)编制费用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询**县龙津镇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
项目设计(含预算)编制费用的公告
为开展龙津镇下窠村省级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我镇将于近期启动该项目的设****政府采购工作,为确认该项目设计(含预算)编制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
2.项目概算:约25万元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县龙津镇下窠村
5.建设主要内容:改造****广场,修**沟水渠,修缮龙津下窠非遗文化角。
二、设计(含预算)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测绘),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指导后续施工过程及设计修改“陪伴式服务”等有关工作;
2.设计注意事项:中标单位现场测量拍摄影像图,方案按规范出施工图,建设效果图等。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熟悉《**省乡村**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办〔2024〕4号)、《**县乡村**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需派遣1名项目负责人(持证)负责业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并提供完整资料;
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报价单位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二)报价说明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报价应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设计及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以最终平均价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且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
四、报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报价函(含税,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3.报价单位相应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4.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中标后10日内提供设计初稿)。
五、其他事项
1.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5日前);
2.电子版发送邮箱:****@163.com;
3.纸质版寄达地址:**省**市**县**南街17****政府3****服务中心(邮编:365300);
4.材料递送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8-****269;
5.项目现场联系人:阳先生,联系电话:138****8742。
****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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