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路101-103****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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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101-103****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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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市**区**路101-103****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 |
转让底价(万元) | 381.000000 |
挂牌日期 | 2024-09-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0 |
资产概述 | ****宾馆位于**市**区**路101-103号,建成于1992年1月,权属****。宾馆地上共9层,建筑面积合计为8,882.37平方米。****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面积为6,434.56平方米。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10 |
挂牌公告期 | 18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6,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按一季度一期支付,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酒店业、公寓、办公、写字楼之用,不能做卡拉OK、洗脚洗浴、按摩、棋牌、医院、超市等场所。承租方需对1层大堂、3-7层和9层整体租赁。1****商铺****餐厅。本项目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2.本次物业租赁期为9年,装修免租期共3个月。出租底价为381万元/年,如公告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年,价高者得。挂牌交易保证金额为1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3个月租金额计算。合同期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第一个三年期按中标价支付租金,以后每三年租金在上一个三年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 3.水、电等费用的约定:承租方向供电及供水部门支付总水电表的费用,然后按水电分表数额向楼内各用户收取水电费用,水电计算标准以供电供水部门收费为准,除国家规定的税费外不得另外加收费用。无取暖费、物业费。以上价格随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动。 4.所有意向承租方自行进行现场查看,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自愿参加承租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租赁状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承租无效、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所有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出租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出租方组织。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王喜安,联系电话:133****8789。踏勘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2)、《承诺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并严格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出租方的组织程序,安排进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所有意向承租方须签署一式2份《承诺书》及《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4),出租方1份,另1份由意向承租方作为承租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交易中心。 5.其他情况详见****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公信评报字[2024]第020016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 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承诺书和现场踏勘确认书等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承租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中心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承诺书和现场踏勘确认书等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出租底价的认可和接受。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主张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1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 2.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已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 号:811********01761887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出租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4.****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中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账 号:394********688****010002 开 户 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政府禁止和限制产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内容。 3.意向承租方须自被通知签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5.承租方须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HSE规定,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区域的防火管理、用电管理、门前三包、生产经营、职业健康、治安保卫、环保卫生等工作,承租方须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和出租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有关部门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如承租方不办理有关许可证、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开展的防雷、变压器、电梯等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报告原件交出租方核验,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8.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出租项目要求。 9.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交易机构备查《租赁合同》文本。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以验资报告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2.意向承租****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0****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公告期内。****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n/shixi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76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若履约保证金等于交易保证金,按合同的约定,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大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补足;若履约保证金小于交易保证金,相对金额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且承租方按合同完成租金支付)及承租方缴纳的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给承租方,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8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尹兆林 | 注册资本(万元) | 228651.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921042C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类型:****公司代表)专题会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4-09-05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公司代表)专题会纪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33****8798、189****992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