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底价: ¥ 101,999.76 元/月/总面积 挂牌时间:2024-09-09 至 2024-09-13
价格说明: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单价基础上递增 5%;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 2.76元 /月 /㎡
﹒ 项目编号: ****
﹒ 诚意金: 203999.52 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租 期: 3 年
﹒ 出租方: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出租底价 | 101999.76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单价基础上递增5%;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2.76元/月/㎡ | ||
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开发区**路102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区 |
出租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工业仓储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3632.47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洋马口铁厂区拥有11万㎡,出租面积为厂房的其中一部分,面积为3632.47㎡,含公摊面积,公摊率为8%。 | ||
免租期限 | 无免租期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19)**市不动产权第****5395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34007.42㎡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自编(1)栋为职工宿舍;自编(2)栋为水处理;自编(3)栋为泵房;自编(4)栋为垃圾房;自编(5)栋为主厂房;自编(6)栋为办公楼;自编(7)栋为门卫;自编(8)栋为汽车库;自编(9)栋为废水处理间及灌区;自编(10)栋为水处理辅房;自编(11)栋为小仓库;自编(12)栋为**成品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09-30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0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看样事项 | 意向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看样,联系方式: 唐先生185****0343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 ||
报价方式 | |||
交易条件 | 1. 承****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承****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4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203999.52 元。 | ||
诚意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中心,在 "我报名的项目 -保证金账号 "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 2小时后,请登录 "用户中心 -我报名的项目 "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如交易保证金余额高于合同保证金,则余下部分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