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 椅凳类 需求描述: ****小学2024年学生课桌椅采购 | ¥350.00 | 500(套) | ¥175,000.00 |
供应商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1、供货周期: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装调试,供货商如未按合同时间交货,按2000元/天扣除违约金。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本项目合同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的所有成本、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三个部分:
1.货物价:货到采购人现场落地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货物的各项技术成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2.相关费用:包括货物包装费、运输费(含运输风险费用)、装卸费、赶工费、保管费、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费、安装费用(安装范围材料搬运费、垂直运输费、保险费、安装人工及水电费、辅助材料费等)、措施费(安装货物所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调试验收费(调试水电费、检测费、耗材费用等)、配合费(因交叉工作须相互配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专利费、技术培训费、 风险费、税费等,即移交甲方前的所有费用。
3.质保期所需的费用;包含质保期内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维护保养、检修等服务的费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修复及更换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等。
1.本项目家具采购保修期为1年。
2.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3.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合同款:
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移交相关资料后采购人支付100%合同金额。
4.合同款凭发票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发票抬头写甲方名称,支付方为“****”。
5.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项价款均为增值税含税价格,甲方将不会再合同价款之外另行支付适用于该业务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6.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