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城北智慧停车场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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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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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50,000元 人民币 |
9 |
2024-09-09 |
拍卖 |
(一)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资料中的所列地点及现状仅供竞买人参考,以实际现场展示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审鉴标的。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移交时的质量、数量、规格、使用效果等存在差异而提出反悔。拍卖标的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具体位置、路段、路段长度、经营方式等以****提供的《****停车场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及《****停车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为准,竞买人可自行向****申请领取相关资料。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拍卖资料,对拍卖标的进行自行查验核实(包括请专业人员评估)。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全部拍卖文件约定内容条款,认可并接受拍买标的现状(包含已知和未知瑕疵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一个月内与****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后6个月内将成交余款交至指定账户。 (四)竞得人为项目建设运营责任主体,成交后竞得人须在仁**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公司(竞得人为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除外),负责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运营,涉及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由****负责协调办理。 (五)经营期间竞得人只拥有除处分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等,并在项目**期满时移交****指定机构。未经****同意,竞得人无权出让、转让、抵押、质押项目设施或任何其他重要资产。经营期满,项目不得附带任何债务和抵押、质押、留置及担保等他项权设置。 (六)特许经营期为20年,自《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生效。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竞得人应将设施及相关档案资料完好无损并无偿的移交项目到****指定机构,且不得设置抵押和担保物权。 (七)竞得人取得特许经营权后,承继现有收费模式开展经营,收费标准****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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