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力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交通、通讯、电力器材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08888U | 建设单位法人:马强 |
吴劲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高新区西河路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万吨交通、通讯、电力器材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高新区西河路19号 |
经度:117.23839 纬度: 31.24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23 |
环建审〔2021〕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8888U001Q |
2024-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08888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0100MA2NE9520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RKQYM11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8 |
2024-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949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市**县高新区西河路5号,占地面积17666.67平方米。在利用原“明灿石材项目”已建2栋厂房的基础上,建设2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同时建设配电房、值班室等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3万吨交通、通讯、电力器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县高新区西河路5号,占地面积17666.67平方米。在利用原“明灿石材项目”已建2栋厂房的基础上,建设2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同时建设配电房、值班室等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3万吨交通、通讯、电力器材。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折弯、冲压、车、铣、钻等机加工、组装、焊接、热镀锌(含钝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论述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酸雾净化塔废水直接回用于盐酸稀释过程,最终进入废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水洗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冷却水定期排水和地坪冲洗废水等其他生产废水及初期****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池+曝气反应池+混凝沉淀池+二沉池+微孔过滤器+回用水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烟尘、盐酸酸雾、喷塑废气、固化有机废气、焊接烟尘、锌锅烟气、固化炉和镀锌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助镀槽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激光切割烟尘通过封闭收集后,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集中引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酸洗车间退锌槽、酸洗槽、减量槽水洗槽、助镀槽等封闭处理,酸洗酸雾通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入酸雾净化塔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盐酸储罐废气进入酸雾净化塔通过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锌锅上方设置封闭罩,封闭罩侧边设置吸风口,锌锅烟气引至1套“覆膜布袋除尘+水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镀锌炉天然气通过低氮燃烧器燃烧,处理达标后排放;静电喷塑工艺,在喷塑房设置有滤芯,将未附着在工件上的塑粉收集,滤芯连接顶部排气口将废气抽出,抽出后连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化炉天然气经过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的废气进入封闭烘房与固化有机废气混合后,通过烘房排气口收集,经“空冷降温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库。依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锌渣是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应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在鉴**果确定前,暂按危险废物要求从严管理,暂存危废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酸液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土壤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控制,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措施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确保正常状态下对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六)风险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认真执行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把工程风险事故引发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一)强力交通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监测结果表明出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酸雾净化塔废水、水洗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冷却水定期排水等其他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盐酸稀释过程,最终进入废酸,委托****处置。 强力交通日常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已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并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除污染。 (二)废气 ①激光切割平台下方设置封闭收集区域,设有吸风系统,将烟尘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每个焊接工位设置1套集气罩(共5套),收集后集中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激光切割烟尘共用1根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设置1座封闭的酸洗车间,在酸洗车间侧墙设置吸风口及1套废气引风系统,引入1套水喷淋+碱喷淋塔进行处理达标后共用1根20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③锌锅上方设置封闭罩,在封闭罩侧边设置吸风口,将锌锅烟气引至1套覆膜布袋除尘+水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④镀锌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设置1台低氮燃烧器,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通过1根18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⑤设置有喷塑房,采用静电喷塑工艺,在喷塑房顶部设置负压吸风口,粉尘经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固化过程设置有封闭式烘房,设置1套低氮燃烧器,固化炉低氮燃烧废气从烘房内底部进入,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混合在烘房内自然冷却一夜后经烘房排气口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8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系统风量约10000m3/h。 (三)噪声 强力交通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强力交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库。根据2021年12月2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公告 2021年第66号)中对金属****加工行业中热浸镀锌浮渣和锌底渣的判定,本项目产生的锌渣不属于危险废物,本次验收建议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处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酸液等危废交由****进行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土壤 强力交通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控制,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措施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确保正常状态下对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六)风险 强力交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认真执行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已制定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①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并未导致所列情形之一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②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通过优化厂内布局,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5合并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656 | 0 | 0 | 0 | 0.166 | 0.166 | |
0 | 0.2341 | 0 | 0 | 0 | 0.234 | 0.234 | |
0 | 0.0757 | 0 | 0 | 0 | 0.076 | 0.076 | |
0 | 0.006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088 | 0 | 0 | 0 | 0.088 | 0.08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3 | 0.19 | 0 | 0 | 0.023 | 0.023 | / |
0 | 0.249 | 0.8883 | 0 | 0 | 0.249 | 0.249 | / |
0 | 0.172 | 0.5072 | 0 | 0 | 0.172 | 0.172 | / |
0 | 0.0034 | 0.0035 | 0 | 0 | 0.003 | 0.00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DW001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COD:111mg/L;氨氮:35.9mg/L;TP:3.18mg/L;TN:41.7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焊接烟尘的排放标准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排放浓度1.5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 0.011kg/h | |
2 | DA002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HCl的排放标准 | 水吸收塔+酸雾净化塔 | 氯化氢排放浓度0.2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0.004kg/h | |
3 | DA003 | 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要求;锌锅烟尘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A中锌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标准 | 覆膜布袋除尘+水喷淋塔装置 | 氨气排放速率0.059kg/h;锌锅烟尘排放浓度1.3 mg/m3、排放速率0.041kg/h | |
4 | DA004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排放标准要求 | 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排放浓度4.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9.0mg/m3 | |
5 | DA005 | 喷塑粉尘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树脂尘的排放标准;固化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NMHC的排放标准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排放浓度:1.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3:mg/m3、排放速率0.011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产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购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合理布局、设置高噪声设备隔声罩、采取软性连接、加强绿化等措施 | 经检测,厂界噪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腐防渗措施:厂区内喷塑固化区、热镀锌生产区、4#厂房化学品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库、酸碱罐区、助镀液再生区、****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机加工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采取一般防腐防渗措施;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公共设施区域为非污染区,采取地面固化处理 | 分区防腐防渗措施:厂区内喷塑固化区、热镀锌生产区、4#厂房化学品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库、酸碱罐区、助镀液再生区、****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机加工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采取一般防腐防渗措施;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公共设施区域为非污染区,采取地面固化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座危废暂存库,设置在4#厂房东北部,主要贮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化学品桶、废弃化学品包装、酸洗槽底渣、助镀再生污泥、除尘粉尘(锌尘)、废活性炭、废滤芯、锌灰、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锌渣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 | **1座危废暂存库,设置在4#厂房外西**,主要贮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化学品桶、废弃化学品包装、酸洗槽底渣、助镀再生污泥、除尘粉尘(锌尘)、废活性炭、废滤芯、锌灰、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拟设置1座400m3事故池;氨水、双氧水吨桶周围设置防渗围堰措施;危废仓库应采取防渗地坪及围挡阻止库内废油等危废泄漏后四处漫流;酸洗车间内退锌槽、酸洗槽、减量槽、水洗槽、助镀槽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四周均设置防腐防渗地沟,地沟收集的槽液能够确保进入事故池内;酸碱罐区设置防腐防渗围堰及应急中转池,应急中转池有效容积应至少达到40m3;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设施和措施 | 设置1座400m3事故池;氨水、双氧水吨桶周围设置防渗围堰措施;危废仓库采取防渗地坪及围挡阻止库内废油等危废泄漏后四处漫流;酸洗车间内退锌槽、酸洗槽、减量槽、水洗槽、助镀槽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四周均设置防腐防渗地沟,地沟收集的槽液能够确保进入事故池内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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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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