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装配式钢结构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5MA4825N02U | 建设单位法人:张卉果 |
张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水冶镇孟蒋路与园一路交叉口向西300米企业孵化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万吨装配式钢结构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水冶镇孟蒋路与园一路交叉口向西300米企业孵化园 |
经度:114.15392 纬度: 36.1756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30 |
殷建环书〔2020〕0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5MA4825N02U01Q |
2021-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0 |
391 | 运营单位名称:**** |
****0505MA4825N0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05MA4825N02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3X9MUD9X | 竣工时间:2023-07-15 |
2023-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5 |
2024-07-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250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万t/a住宅钢结构、3万t/a桥梁钢结构、1万t/a地埋式钢结构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t/a住宅钢结构、3万t/a桥梁钢结构、1万t/a地埋式钢结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钢板→下料→切割→组立→焊接→精整→抛丸→地埋式钢结构;原料钢板→下料→切割→组立→焊接→精整→抛丸→喷漆→晾干→成品(桥梁钢结构、住宅钢结构)。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钢板→下料→切割→组立→焊接→精整→抛丸→地埋式钢结构;原料钢板→下料→切割→组立→焊接→精整→抛丸→喷漆→晾干→成品(桥梁钢结构、住宅钢结构)。你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脉冲式滤筒(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滤筒(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滤筒(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催化燃烧废气利用喷漆房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由1根22m髙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四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园区管网排****处理厂。主要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在项目西厂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同时对2#车间合理布局,减少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在厂内具有“三防及防腐”措施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排污口的设置必须符合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原材料危废贮存区设置围堰、集水沟和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区域建设了3套集气设施+脉冲袋式除尘器,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区域建设3套集气设施+脉冲袋式除尘器,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抛丸机经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2#抛丸机经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1#喷漆房和2#喷漆房分别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最后合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烟道引至楼顶23m排放。设备全部位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了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渣、除尘灰,集中收集****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废物:漆渣、废油桶(含漆桶、液压油桶、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183m2),定期交由**海中****公司安全处置。排气筒均规范设置排污口、采样孔。原材料危废贮存区设置围堰、集水沟和事故池。 |
切割废气由1套集气设施+脉冲式滤筒(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改为等离子切割废气由2套集气设施+脉冲式滤筒除尘器,2根15m高排气筒;激光切割由1套集气设施+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脉冲式滤筒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焊接废气由2套集气设施+脉冲式滤筒(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改为3套集气设施+脉冲式滤筒除尘器,3根15m高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等离子切割机2台、剪板机1台、激光切割机0台、空气压缩机+罐2套、摇臂钻床2台、平面钻1台、双丝**焊1台、抛丸机2台、二保焊机2台、手把焊机130台、小埋弧焊机29台、5吨半臂起重机0台、10吨半臂起重机0台等。 | 实际建设情况:等离子切割机2台、剪板机0台、激光切割机1台、空气压缩机+罐2套、摇臂钻床2台、平面钻1台、双丝**焊1台、抛丸机2台、二保焊机130台、手把焊机20台、小埋弧焊机6台、5吨半臂起重机5台、10吨半臂起重机18台等。 |
(1)激光切割替代剪板机;二保焊机、手把焊机、小埋弧焊机,三种焊机总数不变,仅调整各焊机数量,二保焊机替代手把焊机及小埋弧焊机。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变动,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2)新增5吨半臂起重机5台、10吨半臂起重机18台为辅助运输、装卸设施,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6864 | 0.0057 | 1.0476 | 0 | 0 | 0.692 | 0.006 | |
0.0686 | 0.0005 | 0.1048 | 0 | 0 | 0.069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0.512 | 4.3505 | 24.0297 | 0 | 0 | 14.863 | 4.35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四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 四级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达标排放,同时需满****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切割工序滤芯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1#切割工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切割区1#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2 | 2#切割工序滤芯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2#切割工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切割区2#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3 | 3#切割工序滤芯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3#切割工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切割区3#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4 | 1#焊接工序滤芯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1#焊接工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焊接区1#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5 | 2#焊接工序滤芯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2#焊接工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焊接区2#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6 | 3#焊接工序滤芯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3#焊接工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焊接区3#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7 | 1#抛丸机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A车间1#抛丸机经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净化处理 | A车间1#抛丸机经净化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8 | 2#抛丸机旋风+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 | A车间2#抛丸机经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净化处理 | A车间2#抛丸机经净化处理后,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 |
9 |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市2019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金属制品业C33)中相关限值。 | A车间1#喷漆房和2#喷漆房经各自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最后合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A车间2座喷漆房经各自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最后合用1根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和(安环攻坚[2019]205号)其他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未超出《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金属制品业C33)中相关限值,综上,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排放。 | |
10 | 油烟净化装置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 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1根烟道引至楼顶 |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污染物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环境污染。 | 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环境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在厂内具有“三防及防腐”措施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在厂内具有“三防及防腐”措施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原材料危废贮存区设置围堰、集水沟和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执行。 | 原材料危废贮存区设置围堰、集水沟和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执行。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