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五皇山(****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信息
1、招标公告第9条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更改为“****交易中心”。
2、招标文件中关于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期限均更改为“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条“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5%)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更改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95%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5(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2.2(4)条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更改为“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信誉实力分”在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体育馆南侧
联系人:蔡华
电话:0777-****31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商铺3-8号
联系人:朱婉琳
电话:0777-****668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