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社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乡镇组织开展了《**县社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于2024年9月5日已完成草案线上和线下公示。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要求,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三)15:00—17:30
地点:**县****人大联络站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县社溪镇境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9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将于2024年9月18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4年8月6****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乡镇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通告。
附件:**县社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办公室,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97-****110)
附件
**县社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申 请 人 | 性 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报名类型 ¨听证代表人 ¨听证旁听人 | |||
代 理 人 | 职 务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单位主要业务内容、参**由及主要意见建议 | |||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县社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核对。
3.根据《自然**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