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套单品硅配套新型环保材料包装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02MAB2N59F8L | 建设单位法人:万洋之 |
韩大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西咸新区泾河** |
**省西咸新区泾河**永乐镇泾晨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万套单品硅配套新型环保材料包装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西咸新区泾河** **省西咸新区泾河**永乐镇泾晨路8号 |
经度:108.90381 纬度: 34.5348 | ****机关:****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2 |
西咸泾河审准〔2024〕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1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02MAB2N59F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31MACLQM982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32MACAE8AA14 | 竣工时间:2024-07-0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 年产100万套单品硅配套新型环保材料包装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3Qlrk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珍珠棉内衬100万套/ a、塑料袋6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珍珠棉内衬100万套/ a、塑料袋6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珍珠棉-裁切成块-冲压成型-粘合/胶粘/热压/热复增厚机-包装入库 (2)PE收缩膜-型边封袋-裁切-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珍珠棉-裁切成块-冲压成型-粘合/胶粘/热压/热复增厚机-包装入库 (2)PE收缩膜-型边封袋-裁切-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热熔胶粘合、人工粘合、印烫热熔贴合、异型粘合、热复增厚、封袋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 (3)噪声: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4)固废: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包装物、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运行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主要包括:热熔胶粘合废气G1、人工胶粘废气G2、印烫热熔粘合废气G3、EPE异型粘合机废气G4、热复增厚机废气G5、封袋废气G6。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依托**长城****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热切机、热熔胶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辆行驶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墙体隔声。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一般固废:①珍珠棉产生边角料,由珍珠棉供货商回收再利用;②废包装袋及废包装箱等,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点,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③PE塑料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存放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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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主要包括:热熔胶粘合废气G1、人工胶粘废气G2、印烫热熔粘合废气G3、EPE异型粘合机废气G4、热复增厚机废气G5、封袋废气G6。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废气排放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6.44mg/m3,排放速率0.0427kg/h,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热切机、热熔胶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辆行驶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墙体隔声。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1~58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48dB(A),厂界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排放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包装物、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一般固废:①珍珠棉产生边角料,由珍珠棉供货商回收再利用;②废包装袋及废包装箱等,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点,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③PE塑料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存放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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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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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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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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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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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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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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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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