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平方米柔性环保生态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06252B | 建设单位法人:黄志强 |
焦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产业集聚区魏武大道南段西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0万平方米柔性环保生态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4-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产业集聚区魏武大道南段西侧 |
经度:113.8181 纬度: 34.1764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19 |
长环建审〔2019〕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0625B001W |
2024-02-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 |
7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06252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806252B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1082MA47T6QE5G | 竣工时间:2024-02-01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1 |
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886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柔性环保生态板生产线20条、桨叶式搅拌机20台、线下切割机2台、码垛机4台,柔性环保生态板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500万m2/年。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只建设3条柔性环保生态板生产线、5台桨叶式搅拌机,后续资金回笼后再继续建设剩余生产线,目前不使用线下切割机、码垛机和软水制备机。本阶段柔性环保生态板生产线生产规模为225万m2/年 |
受资金压力及市场波动影响,企业决定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烘干工段加热热源原定采用市政集中供热,并采用天然气锅炉辅助供热,****开发区集中供热单位为**市****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烘干工序改为天然气热风炉直接供热,且不再使用厂区锅炉辅助供热,经核算,该变动可减少热力输送过程中的能量损耗,从而降低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量。经核算,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排放量0.0061t/a,氮氧化物排放量0.0209t/a,均可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
2021年11月,**市****公司根据**市环****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长****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集中供热锅炉工作的通知》要求,淘汰2台35蒸吨燃煤集中供热锅炉,区域集中供热能力和质量均有所下降,已不能满足本项目供热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上料粉尘和切割粉尘各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粉尘和切割粉尘合并经1台大功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上料粉尘和切割粉尘产生点位距离较近,二者污染物成分相同,满足合并条件。处理设施合并后不会影响废气治理效果,与环评基本一致且有利于废气治理设施集中维护。项目烘干过程中有机废气主要来自水性丙烯酸乳液,产生浓度较小,不利于催化燃烧,因此需要通过沸石转轮装置吸附浓缩,此举可提高有机废气,优于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7575 | 0.0084 | 1.9263 | 0 | 0 | 1.766 | 0.008 | |
4.3562 | 0.0042 | 4.3798 | 0 | 0 | 4.36 | 0.004 | |
0.4014 | 0.0003 | 0.4057 | 0 | 0 | 0.4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7075 | 4852.8 | 31927.8 | 0 | 0 | 31927.8 | 4852.8 | / |
0.024 | 0.0061 | 0.3336 | 0 | 0 | 0.03 | 0.006 | / |
0.1683 | 0.0209 | 1.7159 | 0 | 0 | 0.189 | 0.021 | / |
0.7276 | 0.1176 | 1 | 0 | 0 | 0.845 | 0.118 | / |
0.8494 | 0.0706 | 7.3506 | 0 | 0 | 0.92 | 0.07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和**市****公司水质要求 | 30m3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两日均值为45~4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两日均值为18.7~19.2mg/L,悬浮物浓度两日均值为29~33mg/L,氨氮浓度两日均值为3.22~3.41mg/L,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投料切割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投料区集气罩+切割区密闭+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投料切割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3~2.5mg/m3,排放速率为0.017~0.018 kg/h,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值 | 铺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1mg/m3,排放速率为0.027 kg/h,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为7mg/m3,排放速率为0.091~0.095 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12~13mg/m3,排放速率为0.15~0.17 kg/h,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92~2.18mg/m3,排放速率为0.025~0.029 kg/h,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已对高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北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1~57.8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3.6~47.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边角料、废残次品和废水性乳液桶属于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残次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乳液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厂区内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边角料、废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水性乳液桶由供货商回收重复使用;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市萬****公司进行妥善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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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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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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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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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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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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