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贝宠贝国际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医院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3MAC5F12J6L | 建设单位法人:王层层 |
王层层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裕丰路16号院7号楼1层101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动物医院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建设地点: | **市**区 裕丰路16号院7号楼1层101 |
经度:116.5351 纬度: 40.07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顺环保审字〔2024〕00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4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3MAC5F12J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郡泰翔****公司 |
911********769307A | 验收监测单位:中谱(北****公司 |
****0302MA004CJN0G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age103?article_id=28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全年营业365天,预计接诊量20例/d,接待宠物美容5例/d | 实际建设情况:全年营业365天,实际接诊量20例/d,接待宠物美容5例/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患病动物→挂号→诊断→化验→诊断→手术→观察→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患病动物→挂号→诊断→化验→诊断→手术→观察→离开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废气经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2.拟建项目排放废水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噪声:拟建项目固定噪声源须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已落实。项目废气主要为接诊及留诊观察过程中会有动物自身及粪便产生的少量异味和酒精擦拭消毒过程中的挥发。动物均放在寄养笼中观察,笼子下方为托盘,托盘中放有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定时喷洒除臭剂除臭,运营期关闭门窗,室内设置为微负压,产生废气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项目南侧高2.5m排放口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2.废水:已落实。项目诊疗废水与宠物美****设备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所在建筑已有防渗化粪池,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公司****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03)中的相关规定;3.噪声:已落实,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的水泵和室外机基础上安装防震垫,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已落实,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定期委托******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综上项目固废处置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5.拟建项****供热中心提供,其余所用能源必须使用清洁燃料。6.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7.拟建项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须按照**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中相关要求执行。8.项目建成后依据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5.已落实,本项目生产生活使用清洁燃料,供暖由市政统一供暖。6.已落实,本项目污染物未超过环评中申请的总量。7.已落实,本项目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中相关要求设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8.已落实。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办理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17 | 0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0095 | 0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备 | 《水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 | 2024年5月19-20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新风系统+活性炭净化 |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限值 | 已建 | 2024年5月19-20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 的水泵和室外机基础上安装防 震垫,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的2类标准 | 已建 | 2024年5月19-20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 已落实,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定期委托******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综上项目固废处置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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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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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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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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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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