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吉州区韶山东路32号5号门面、吉泰路9号1号门面及一楼1间房屋八年租赁权
[****]**区韶**路32号5号门面、吉泰路9号1号门面及一楼1间房屋八年租赁权
【信息时间: 2024-09-10】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区韶**路32号5号门面、吉泰路9号1号门面及一楼1间房屋八年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区韶**路32号5号门面八年租赁权,挂牌价29,190.00元/月 **区吉泰路9****集团大厦)1号门面及一楼1间房屋八年租赁权,挂牌价23,176.00元/月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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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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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9月1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14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及起拍价(不设保留价): 1、**区韶**路32号5号门面八年租赁权;建筑面积343.41㎡,租赁期限8年,规划用途:商业。起拍价29190元/月,竞买保证金50000元。特别说明:该门面未腾空,原承租人合同2024年9月30日到期,若买受人不是原承租人,合同起始日期为成交当日延后1个月,标的漏水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2、**区吉泰路9****集团大厦)1号门面及一楼1间房屋八年租赁权;建筑面积232.19㎡,租赁期限8年,规划用途:办公、商业。起拍价23176元/月,竞买保证金50000元。特别说明:该门面未腾空,原承租人合同2024年9月17日到期,若买受人不是原承租人,合同起始日期为成交当日延后1个月,标的漏水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业态要求:租赁物必须用于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特别说明:①第一至四年的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第五至八年的租金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1%。②租赁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费、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并由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③本次竞价所有标的未腾空,原承租人已承诺竞拍结束后一个月内自行搬离,若一个月后未搬离,则同意该标的内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作无主之物处理,一切法律后果由原承租人承担。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 竞买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本次网络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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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网络竞价需竞买人自备电脑通过网上操作完成,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 2、竞买人须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请在竞拍前认真查阅本次网络竞拍资料中所有的内容;资料由竞买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下载。 3、竞拍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持有效证****公司(电话:187****7316)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如提供虚假材料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即3个****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其按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所有价款并签订租赁合同后,交易中心凭产权单位出具的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 | |||||||
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服务热线) 保证金退款电话:0796-****677 拍卖人电话:187****7316 吴先生 委托人电话:158****0023 邓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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