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9-10 13:10
项目编号: XZP202****000083
项目名称: **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4629.25万 |
范围 | **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11 08:30 至 2024-09-18 17:00 |
获取方式 |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1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11 09: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其他
**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实施的**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补助,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土山镇。 (2)本标段工程总投资:4629.25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4、招标内容: 对**市房亭河(土山段)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现金;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帝景城支行; 账号:320********100****4943;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12、招标人地址:**市土山镇 联系人:李彦成 电话:0516-****1599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场四号楼219室 联系人:李通 电话:0516-****6567 **** 2024年9月10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土山镇
联系人:李彦成
电话:0516-****15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广场四号楼219室
联系人:李通
电话:0516-****656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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