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酒自然**告字[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局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加价幅度 (万元/亩) | 土地竞买保证金 (万元) | 配套幼儿园联合建设资金(万元) | 备注 |
南滨**路交**路东南角地块 | 南滨****侧、**路东侧 | 26513.72平方米 (合39.77亩) | 住宅用地 | ≤1.6 | ≤25% | ≥30% | ≤36米 | 70年 | 130 | 1 | 5170.1 | 381.7975 | |
注:根据《****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试行)》(酒自然**发[2022]650号)“按计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幼儿园联合建设资金并计入土地出让方成本”的规定,****幼儿园联合建设资金并计入土地出让成本。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应具有良好资信,在**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的,以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禁止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取得不存在上述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8******局咨询、申请现场踏勘、获取《出让文件》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2024年10月9日16:3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24年10月9日下午18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二)报价时间:挂牌期限每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三)挂牌出让会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七、竞得人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该宗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计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的标准,****幼儿园联合建设资金381.7975万元。
(二)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宗地经竞买成交后,须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相关用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1)南滨**路交**路东南角地块:
户 名:****交易中心
账 号:101********8585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十、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桥滨支行
账 号:2702 1501 0400 09708
十一、联系方式
******局
地址:**市**区**东路1号
电 话:0937-****928(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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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1531(朱先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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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