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新增)(中部7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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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新增)(中部7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心文〔2024〕85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4年**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新增)安装计划的通知》(**府办〔2024〕45号),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新增)(中部7镇)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区7个街镇部分农村公路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区7个街镇部分农村公路波形护栏约60.592公里。其中丁山镇预计安装约4.754公里;**镇预计安装约8.161公里;三江街道预计安装约1.476公里;石角镇预计安装约29.34公里;郭扶镇预计安装约3.16公里;篆塘镇预计安装约12.253公里;扶欢镇预计安装约1.448公里。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27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其他要求: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请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市****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