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站烟气排放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 2017)环检字 ( WT1202-3)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二○一七年十二月
报告说明
1、本报告仅对所测试样品有效。
2、报告无检测专用章无效。
3、报告无受权签字人批准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部分采用本检测报告无效,经本单位同意复制的检测报告需重新加盖检测专用章确认。
6、对本检测报告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之内与技术室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承担单位:****
站 长:李红伟
项目负责人:李 栋
报告编写人:李 栋
审 核:
审 定:
****
电话:(0377)****2867
传真:(0377)****2867
邮编:473132
地址:**市宛****西路
目 录
1、验收项目概况 1
2、验收依据1
3、工程建设情况1
4、环境保护设施3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
6、验收执行标准5
7、验收监测内容6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7
9、验收监测结果9
10、验收监测结论13
附图:
1、地理位置图(附图一)
2、项目平面图(附图二)
1 验收项目概况
****(现更名为河****公司****中心****供热站烟气排放提标改造工程于2017年7月立项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 2台20t/h燃煤锅炉及其配套的脱硫塔等,更换为2台20t/h燃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调压计量柜。项目于2017年11月改造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受****委托,****于2017年12月11日-12月13日对该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和检查。针对该项目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对照国家有关标准,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局,环发[2000]38号;
2.4 ****办公室下发的宛环文[2017]27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5《关于对******站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桐环审(2017)54号。
3 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供热站位****政府西北2.4km处,北临**联合站,东临创业路,南临居****工程部,西临采油十五队。项目地理位置、****供热站设施情况见附图一、附图二。
3.2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 | 建设名称 | 设计参数 | 与原有工程依托关系 | |
主体工程 | 锅炉房 | 建筑面积546m2 | 依托原有工程 | |
燃气锅炉 | 2台;额定供热量分别为14MW;热效率≥93%;额定供回水温度分别为95℃和70℃;年运行2880小时 | 新增 | ||
辅助工程 | 给水系统 | 锅炉给水系统包括热力除氧器、给水泵、给水管等,给水能力60t/h; | 依托原有工程 | |
化水系统 | 由全自动软水器、软水罐、软化水罐、软化水泵等组成 | 依托原有工程 | ||
排水系统 | 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多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埠江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软化水设备反冲洗水收集到沉降池,沉淀后的**回用于站内植被绿化、洒水降尘,不外排。 | 依托原有工程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基地集中供水管网供给 | 依托原有工程 | |
供电系统 | ****基地电网供给 | 依托原有工程 | ||
环保工程 | 燃气 锅炉 | 废气 | 30m高烟囱 | 新增 |
废水 | 地埋式多级化粪池、中和沉淀池 | 依托原有工程 | ||
噪声 | 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 依托原有工程 |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①拆除原燃煤锅炉2套及其配套的脱硫塔等;②安装2台20t/h燃气热水炉及其配套的调压计量柜;③安装配套燃气燃烧器、电控柜、阀门仪表;④在原有干煤棚(本次拆除)位置,**CNG站,站内设置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两辆,每辆CNG储气量为24m3。该工程与设计、施工方案未有变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3-1。
表3-1 技改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表3-2所示。
表3-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物料名称 | 年耗量 | 高位发热量/(MJ/m3)≥ | 总硫(以硫计)/(mg/m3)≤ | 来源 |
864×104Nm3/a | 31.4 | 200 | **市****公司 |
3.4生产工艺流程
供热站2台燃气供热锅炉设置30m高烟囱排放,工艺流程如图3-1:
工艺流程简述如下:经软水制备系统处理后得到的软水,进入燃气热水锅炉;天然气经专用管道进入燃气热水锅炉内燃烧,通过加热使锅炉内的水达到95℃,然后将热水送入供热管网。
4 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无固体废物产生。
4.1 废水
站内生产废水属于清净下水,和雨水经沉淀后用于植被绿化、洒水降尘,经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多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埠江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4.2 废气
项目锅炉废气经2根3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项目排气筒高度和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表2)排气筒高度高于半径200m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要求。
4.3 噪声
**供热站噪声主要为通风机、泵类等设备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风机设置室内布设,泵设置减振基础,同时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4.4 固体废物
本项目锅炉煤改气后没有灰渣等工业固废产生;员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2.6t,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锅炉房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化水处理设备中失效的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软水处理器的填料为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每5~8年更换一次,更换一次产生废弃的离子树脂0.2t,需要更换时直接由供应商更换并回收,不在站区暂存。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供热站烟气排放提标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拆除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最新的行业排放标准,可大大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对周边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作用。工程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三同时”政策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保护和管理的要求,可以实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1.2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建议
1.原则上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
2.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资金及时到位。
3.加强锅炉天然气泄漏的日常监测和检修工作,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关于对******站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桐环审(2017)54号。
6 验收执行标准
****保护局下发的宛环办[2017]13号和宛环文[2017]27号文件,文件要求:2017 年 6 月 1 日起,10 蒸吨以上、65 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 9%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30 mg/Nm3、200 mg/Nm3、200 mg/Nm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基地****中心决定投资438万元,将现有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拆除,购买并安装2台额定供热量为14MW燃气热水锅炉。本项目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后,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及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 |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 污染因子 | 标准限值 |
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 颗粒物 | 20 mg/m3 |
二氧化硫 | 50 mg/m3 | ||
氮氧化物 | 200 mg/m3 | ||
烟气黑度(级) | 1 | ||
厂界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等效声级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生产工况调查与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调查该厂生产运行情况,检查是否正常运行,判断生产工况是否达到国家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
7.2废气治理排放监测见表7-1
表7-1 废气治理排放监测内容
原锅炉型号 | 改建后型号 | 数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频率 |
20t/h链条燃煤式热水锅炉 | WNS14-1.0/95/70-YQ | 2台 | 出口 | 烟气流量、颗粒物排放浓度、二样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3次/周期 3个周期 |
7.3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2。
表7-2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方位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率 |
沿厂界东、南、西、北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4个点位 | 厂界外1米处 | 昼、夜间各1次,连续3天 |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供热站应在大于75%额定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
8.2 布设监测点位合理,保证各点位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8.3 废气: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流量和浓度校正,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表8-1 二氧化硫测试仪器校准结果
标**期 | 项目 | 单位 | 标气浓度 | 校准浓度 | 相对误差 | 允许误差 | 仪器性能 | |||
2017.****.10 | 二氧化硫 | mg/m3 | 328±5 | 1 | 2 | 3 | 均值 | -0.6 | ±5 | 合格 |
326 | 327 | 326 | 326 |
表8-2 氮氧化物测试仪器校准结果
标**期 | 项目 | 单位 | 标气浓度 | 校准浓度 | 相对误差 | 允许误差 | 仪器性能 | |||
2017.****.10 | 氮氧化物 | mg/m3 | 299±5 | 1 | 2 | 3 | 均值 | -0.3 | ±5 | 合格 |
297 | 298 | 298 | 298 |
8.4 噪声监测:测量前、后校准仪器并记录存档。
表8-3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测量日期 | 标准声级dB(A) | 备注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差值 | ||
2017.****.11 | 94.0 | 94.0 | 0.0 |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dB(A)数据有效 |
2017.****.12 | 94.0 | 94.0 | 0.0 | |
2017.****.13 | 94.0 | 94.0 | 0.0 |
8.5 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省计量院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6 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
8.7 监测结果仅对本次监测时段工况负责。
8.8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本次验收监测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8-4。
表8-4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监测项目 | 测定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16157-1996 |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
二氧化硫 | 定电位电解法 | HJ/T 57-2000 |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
氮氧化物 | 定电位电解法 | HJ 693-2014 |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
烟气黑度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J/T 398-2007 | 林格曼黑度望远镜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NL-32声级计 |
8.9 环保机构设置
****为加强环保工作领****领导小组,****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下载下载
中心主任 分管副主任 安全环保科 供热服务站
8.10 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特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管理策划、运行实施、变更与应急、检查监测与考核、环境事件、审核评审与持续改进等管理要求。
9 验收监测结果
9.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与分析
9.1.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供热站供热锅炉运行负荷具体情况见表9-1。
表9-1 ****供热站锅炉运行情况表
日期 锅炉 参数 | 设计能力 | 2017.****.11 | 2017.****.12 | 2017.****.13 | |||
实际运行 | 运行负荷% | 实际运行 | 运行负荷% | 实际运行 | 运行负荷% | ||
工作压力(兆帕) | 1.0 | 0.81 | 81 | 0.81 | 81 | 0.81 | 81 |
供水温度(℃) | 95 | 81 | 85.3 | 80 | 84.1 | 82 | 86.3 |
9.1.2 工况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供热站锅炉运行负荷为 81.0% - 86.3%,满足了国家对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实际运行负荷要超过设计负荷75%以上的要求;****供热站生产正常。
9.2 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9.2.1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2~9-3。
表9-2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 | 监测周期 | 监测点位 | 气体流量(标m3/h) | 排放浓度(mg/m3) | 国家标准 (mg/m3)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实测 | 折算 | |||||||
1#锅炉 | I周期 | 出口 | 12917 | 13.9 | 14.2 | 20 | 达标 | 监测锅炉编号为由南向北排序 |
II周期 | 出口 | 12463 | 10.8 | 11.2 | ||||
III周期 | 出口 | 12706 | 11.9 | 12.5 | ||||
均值 | 出口 | 12695 | 12.2 | 12.6 |
表9-3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 | 监测周期 | 监测点位 | 气体流量(标m3/h) | 排放浓度(mg/m3) | 国家标准 (mg/m3)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实测 | 折算 | |||||||
2#锅炉 | I周期 | 出口 | 12875 | 12.7 | 13.1 | 20 | 达标 | 监测锅炉编号为由南向北排序 |
II周期 | 出口 | 12762 | 10.7 | 10.9 | ||||
III周期 | 出口 | 12711 | 10.1 | 10.4 | ||||
均值 | 出口 | 12783 | 11.2 | 11.5 |
9.2.2 二氧化硫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4~9-5。
表9-4 二氧化硫排放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 | 监测周期 | 监测点位 | 气体流量(标m3/h) | 排放浓度(mg/m3) | 国家标准 (mg/m3)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实测 | 折算 | |||||||
1#锅炉 | I周期 | 出口 | 12917 | 37 | 38 | 50 | 达标 | 监测锅炉编号为由南向北排序 |
II周期 | 出口 | 12463 | 29 | 30 | ||||
III周期 | 出口 | 12706 | 26 | 27 | ||||
均值 | 出口 | 12695 | 31 | 32 |
表9-5 二氧化硫排放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 | 监测周期 | 监测点位 | 气体流量(标m3/h) | 排放浓度(mg/m3) | 国家标准 (mg/m3)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实测 | 折算 | |||||||
2#锅炉 | I周期 | 出口 | 12875 | 38 | 39 | 50 | 达标 | 监测锅炉编号为由南向北排序 |
II周期 | 出口 | 12762 | 26 | 27 | ||||
III周期 | 出口 | 12711 | 31 | 32 | ||||
均值 | 出口 | 12783 | 32 | 33 |
9.2.3 氮氧化物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6~9-7。
表9-6 氮氧化物排放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 | 监测周期 | 监测点位 | 气体流量(标m3/h) | 排放浓度(mg/m3) | 国家标准 (mg/m3)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实测 | 折算 | |||||||
1#锅炉 | I周期 | 出口 | 12917 | 109.0 | 111.5 | 200 | 达标 | 监测锅炉编号为由南向北排序 |
II周期 | 出口 | 12463 | 81.6 | 84.5 | ||||
III周期 | 出口 | 12706 | 73.1 | 76.6 | ||||
均值 | 出口 | 12695 | 87.9 | 90.9 |
表9-7 氮氧化物排放监测结果
设施名称 | 监测周期 | 监测点位 | 气体流量(标m3/h) | 排放浓度(mg/m3) | 国家标准 (mg/m3)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实测 | 折算 | |||||||
2#锅炉 | I周期 | 出口 | 12875 | 89.3 | 91.9 | 200 | 达标 | 监测锅炉编号为由南向北排序 |
II周期 | 出口 | 12762 | 68.7 | 69.9 | ||||
III周期 | 出口 | 12711 | 73.5 | 75.7 | ||||
均值 | 出口 | 12783 | 77.2 | 79.2 |
9.2.4 烟囱出口烟气黑度监测结果见表9-8~9-9。
表9-8 烟气黑度监测结果
设备名称 | 监测时间 | 测试位置 |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
1#锅炉 | 2017.****.11 | 出口 | 1 |
2017.****.12 | 出口 | 1 | |
2017.****.13 | 出口 | 1 | |
GB13271-2014标准限值 | 1 |
表9-9 烟气黑度监测结果
设备名称 | 监测时间 | 测试位置 |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
2#锅炉 | 2017.****.11 | 出口 | 1 |
2017.****.12 | 出口 | 1 | |
2017.****.13 | 出口 | 1 | |
GB13271-2014标准限值 | 1 |
验收监测期间,由表9-2~9-3、表9-4~9-5、表9-6~9-7、表9-8~97-9可知,******供热站锅炉外排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9.2.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10。
表9-10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 昼间 | 夜间 | ||||
2017.****.11 | 2017.****.12 | 2017.****.13 | 2017.****.11 | 2017.****.12 | 2017.****.13 | |
东厂界 | 54.3 | 54.7 | 54.5 | 48.8 | 48.9 | 48.7 |
南厂界 | 50.2 | 50.8 | 50.4 | 47.0 | 46.8 | 47.1 |
西厂界 | 51.6 | 52.1 | 51.8 | 47.4 | 47.5 | 46.9 |
北厂界 | 51.4 | 51.3 | 51.6 | 46.8 | 46.5 | 46.6 |
GB12348-2008 2类 | 60 | 50 |
验收监测期间,******供热站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 验收监测期间,******供热站锅炉运行负荷为81.0% - 86.3%,满足了国家对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实际运行负荷要超过设计负荷75%以上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该供热站运行正常。
10.2 验收监测期间,由表9-2~9-3、表9-4~9-5、表9-6~9-7、表9-8~9-9可知,******供热站锅炉外排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10.3验收监测期间,******供热站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2:项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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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噪声监测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