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4日。
电话:0377-****8618
通讯地址:****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8楼西(邮编474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稳定土稳定沙拌合项目 | **县城郊乡十里村十里铺组312国道东北,南距沿街住户(312国道)45m,东侧距十里铺55m,北侧为自然沟; | ****(魏振金)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一、项目性质: 未批先建 二、审批内容 项目内容:(1)主体工程及生产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7700m2(约11.55亩),**钢砼结构建筑面积250m2生产区,钢砼结构建筑面积600m2原料堆场(3天原料用量),钢砼结构建筑面积25m2成品出料区。 主要设备:基配仓1套(共5个料仓)、100t水泥罐1个、上料输送带及熟料皮带机各1条、稳定土拌合设备1套、成品料仓1套。 产品方案:年产5万吨稳定土(包括稳定沙和稳定碎石) 年原辅料消耗量:水泥2000t、石屑10500t、砂5000t、小米石7500t、石子25000t、水3000t。 (2)公用工程 厂区自备井供给生产、生活用水;**县城郊乡电网供电;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汇集后经北侧自然沟向东约5km入淮河;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施肥。 | 1、废气 营运期主要废气包括原料堆存装卸、运输产生的无组织风蚀扬尘和基配仓上料口/搅拌缸进料口含尘废气、水泥料仓仓顶废气。 (1)有组织排放含粉尘废气 环评拟要求基配仓上料口处敞开,南北西三侧及顶部设置挡板,并在西侧挡板上设置集气口,在搅拌缸投料过程处在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含尘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管道与基配仓上料口处含尘废气(总风量6000m3/h)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的标准要求;水泥仓含尘废气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的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未被集气收集含尘废气、物料输送过程由于设备密闭不严、生产操作等原因会产生含尘废气、原料及成品料堆场风蚀扬尘通过无组织排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根据《**省2018年**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9号)、《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堆场环境整治和监管的通知》和《**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7个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应严格采取“三防”措施,原料采用堆棚堆放、堆场场坪道路硬化、路面清洁,周边配备高于物料堆高至少2m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并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措施,露天装卸作业保证全程湿环境,严禁装卸干燥物料;在堆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加强堆场周围绿化,有条件的密植高大树木,尽可能减少其无组织排放,经环评核算,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较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周界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经核算,厂界内无超标点,项目大气防护距离为零;为进一步减轻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以原料堆场和生产车间产污单元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卫生防护范围为东厂界外5m,南厂界外37m,西厂界外42m,北厂界外0m,卫生防护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评估建议当地村镇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再规划布局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 营运期定期地面洒水降尘,不进行石料冲洗;主要废水为搅拌机冲洗废水(约10m3/d)、作业面冲洗废水(约10m3/d)、车辆清洗废水(约3.45m3/d)和生活污水(约0.24m3/d)。 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座,单座容积2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或生产不外排,搅拌机及作业面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后经二级沉淀池(2座池,单池容积40m3)+**池(1座,容积100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 3、噪声 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有搅拌机、水泵、运输车辆、铲车等,噪声源强65-90dB(A)。噪声防治措施包括有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封闭输送设备、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等。经环评预测,经采取以上措施,四至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区周边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312国道沿路居民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生产线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35.8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淀渣约30t/a,砂石分离后外售,其他沉淀物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产生量0.72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交附近垃圾中转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