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县道329**滩至冷水坑(**界)公路工程(一期)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业报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邀请4家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邀请单位有:**市****公司、**市****公司、**市枫业****公司、**市****公司。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县道329**滩至冷水坑(**界)公路工程(一期)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业报批。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林地报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1(项 ) | 13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 | 1-2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 1(立方米) | 1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伐区调查设计费及采伐证办理费:采用全林分每木调查法调查林木蓄积量,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最高限价(单价)10元,伐区调查设计费按实际蓄积量结算*中标价(单价)据实结算。 |
4、采****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不低于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 | 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1报名及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3日。
6.2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dh.****.cn/#/)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
6.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谈判文件费用人民币叁佰元。
6.4投标人购买招标(谈判)文件时,可通过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谈判)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谈判)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谈判)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谈判)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3302)。
6.5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谈判)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3.0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 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7.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下午15时30分(**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地址:****农贸市场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地址:****农贸市场2楼开标室)。
8、公告期限
8.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http://qzdh.****.cn/#/home。
10、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人:****
地 址:**县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法:153****5320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浔中镇城后路5号
联系人:小郑
联系方法:153****7602
附:
招标文件费及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公司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银行账号:350********700002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