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广福风电场、永福三皇风电场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风电场、****风电场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风电场、****风电场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省华地****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163.199999 | 2135.348163 | ||
质量(如有) | / |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级、D****57501、2028年12月08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3690、2026年02月20日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壹级、D****46669、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川)JZ安许证字[2004]000282、2026年01月16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吴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粤144********02506 | 王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川151********02566 | ||
业绩 | 1、********风电场工程植被恢复施工公开招标、国能****公司、2023.****.19 2、**区万博商务区核心区外市政道路工程(汉溪大道北段)、**市**区信息****公司、2019.****.21 3、**区**街塔岗村****1234A18050号地块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公司、2021.9.25 4、知识城**置区(二期)建设项目(北片)园林绿化施工、******公司、2019.****.26 5、2019年-2020年**区绿化零星工程(标段三)、****管理中心****管理中心、2019.****.30 6、新地﹒**明珠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1.****.29 7、萝岗中心**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古树后续**迁移保护、**城投住房****公司、2019.****.10 8、**区绿道建设工程、广****园林局、2019.****.12 9、芳村大道西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市荔****管理中心、2022.****.12 10、**********风电场工程植被恢复施工公开招标、****公司、2023.****.01 | 1、**景区 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可视范围内绿化美化修复项目、****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05月15日 2、****水库周边煤矿塌陷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市龙****服务中心、2020年02月19日 3、**九**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县天湖山)C标段(上山沟工亚区、含春沟工亚区、含春沟Ⅱ-1亚区、含春沟Ⅱ-2亚区)、****政府、2023年01月06日 4、**十家满族乡三道营子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喀****人民政府、2019年08月01日 5、“嘉云府”项目西侧边坡治理工程、**金坤宜****公司、2020年03月20日 6、**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四期)二标段、**金****公司、2022年02月08日 7、**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期)GK-0008皖维大**矿修复工程、**金****公司、2020年11月21日 8、**县铜选厂三比洛呷铜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局、2021年11月20日 9、黄河重点生态区(**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伊金霍洛砂石黏土废弃矿山集中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局、2023年10月12日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魏海洋 电话:023-****2829
邮箱:****@qq.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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