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扎实抓好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力抓好全县肉牛主导产业,持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推动肉牛产业扩群增量,促进养殖主体增收。坚持“小群体、大规模”发展路径,聚焦繁育增量、标准建设、饲养管理等要素保障,******社、家庭农(牧)场等肉牛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肉牛产业组织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生产水平,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县******社55家,补助资金550万元;****农场125家,补助资金50万元。
二、实施方式
(一)实施时间。2024年4月1日-12月31日。
(二)实施区域。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实施。
(三)实施内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奖补项目内容:1.省外引牛;2.新购肉牛养殖及粪污处理机械设备;3.**或改扩建堆粪棚或化粪池等基础设施;4.奖补内容不得与承担主体已经享受过的补助内容重复。
(四)支持对象。******社****农场,按照先申报、先实施、先验收、先兑现原则,将补助指标、补助资金补助完为止。
(五)补助方式。各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主体能力提升效果,择优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情况下,各乡镇(街道)奖补资金根据项目资金总额、项目绩效指标、主体经营情况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每个**社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农场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0.5万元。奖补工作要增强导向性,调动积极性,不搞全覆盖。申报主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方面标准:
1.指标补助标准。按照省市补助标准执行:(1)省外引牛每头补助不超过500元;(2)**或改扩建堆粪棚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100元,**或改扩建化粪池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200元。(3)新购养殖及粪污处理设备按采购金额不超过50%予以补助。
2.主体补助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主体补助标准执行:
(1******社:养殖规模49头以下,补助3万元;50—99头,补助6万元;100—299头,补助18万元;300头及以上,补助20万元。
(2****农场:养殖规模10—19头,补助0.3万元;20—49头,补助0.4万元;50—100头及以上,补助0.5万元。
(六)申报条件。
1.******社。******社申报条件须符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
2.家庭农场。****农场须在11月1日前****农场名录系统,****农场******社申报条件外,还应符合《**市2024年东西部协作****农场实施方案》要求申报条件: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2人以上专门从业人员。
(七)实施程序。
1.落实主体。各乡镇(街道)坚持公平、公正、公**则,通过自主申报(填写2024****农场******社经营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现场审查等方式,认真筛选实施条件好的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
2.组织验收。项目实行“竣工一个、验收一个、补助兑现资金一个”(其中9-11月份省外引牛到场饲养1个月后开展验收,4-8月份省外引牛到场饲养3个月后开展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乡镇、村(社区)组成验收组,对辖区内申******社****农场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对发现问题的主体要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后按标准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整个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级完成项目图片资料收集归档,申请市级验收。
3.项目报账。公示7天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县级验收报告和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2.项目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通过对公账户或者“一折通”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4年8月26日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评审批复后印发实施。
(二)明确补贴主体。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申报、审核和项目实施。
(三)组织项目验收。2024年11月25日前,完**级验收和兑现项目补助。
(四)资料汇总上报。2024年12月15日前,县级完成资料整理归档,申请市级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申报工作领导,认真研究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区域内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任务,******社、家庭农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要指导申报主体收集好相关资料,建立规范生产档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加强肉牛养殖管理,完成扩群增量任务要求。要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养殖规模真实可靠、奖补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对获得奖补支持的肉牛养殖主体实行规范化名录管理。要加强项目监管,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1.**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概算表
2.项目报账资料清单
3-1.2024******社经营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
3-2.2024******社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表
3-3.2024******社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
4-1.2024****农场经营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
4-2.2024****农场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表
4-3.2024****农场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
附件1
**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资金概算表
一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 | |||||
二 | 责任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三 | 监管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四 | 建设期限 | 2024年4月-12月 | |||||
五 | 实施区域 | **县各乡镇(街道) | |||||
六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社55家以上,****牧场125家以上,省外购牛3720头,购肉牛养殖、粪污处理设备232套,**(改扩建)堆粪棚7500平方米,化粪池3000立方米。 | |||||
七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及补助资金 | 其中:(万元) | ||||
数量 | 单位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万元) | ******社 | 家庭农场 | ||
1 | 省外引牛 | 3720 | 头 | 500元/头 | 186 | 550 | 50 |
2 | 购肉牛养殖、粪污处理设备 | 232 | 台/套 | 不超过采购金额的50% | 279 | ||
3 | 建设堆粪棚 | 7500 | ㎡ | 100元/㎡ | 75 | ||
4 | 建设化粪池 | 3000 | m3 | 200元/m3 | 60 | ||
合计 | 600 | 550 | 50 |
附件2
项目报账资料清单
1.2024******社****农场)经营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
2.2024******社****农场)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表。
3.2024******社****农场)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原件及近景、远景照片各1份)
4.补助内容资料:
(1)省外引牛:
1.外引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附购牛耳标号)。
2.提供外引牛到场的相关图片。
3.(1******社的,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农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或改扩建堆粪棚、化粪池:提供建设合同、建设前中后图片、转账凭证、发票等。
(3)新购的养殖及粪污处理设备:提供采购合同、发票、转账凭证、验收清单(供货单)、设备图片等。
附件3-1 | |||||||||
**市XX县(区)XX乡镇2024******社经营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 | |||||||||
填表时间:年月日 | |||||||||
申请主体基本情况 | **社名称 | 地址 | |||||||
业主基本信息 | 理事长姓名 | 银行信息 | 开户名称 | 现有存栏肉牛(头) | |||||
电话 | 开户银行 | 联农带农情况 | |||||||
身份证号 | 账号 | ||||||||
申请补助 指标 | 省外引牛(头) | 本地种植牧草加工收贮(吨) | **或改扩建圈舍(平方米) | **或改扩建堆粪棚(平方米) | |||||
见犊补母(头) | 本地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吨) | **或改扩建饲草收贮设施(平方米/立方米) | **或改扩建尿液发酵池(立方米) | ||||||
品牌建设情况(注册商标名称以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 | 购置养殖以及粪污处理设施(台/套) | ||||||||
村级初审 | ****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 ****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社申请填写,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逐级推荐审核,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
附件3-2 | ||||||||||||||||
**市XX县(区)XX乡(镇)2024******社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表 | ||||||||||||||||
序号 | **社名称 | 地址(村、组) | 现有存栏肉牛(头) | 省外引牛(头) | 见犊补母(头) | 本地种植牧草加工收贮(吨) | 本地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吨) | 注册商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 | **或改扩建圈舍(平方米) | **或改扩建饲草收贮设施(平方米/立方米) | 购置养殖以及粪污处理设施(台/套) | 合计拟补助资金(元)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一折通或对公账号) | 法人代表签字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验收组长(签字): | ||||||||||||||||
验收人员: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附件3-3 | |||||||||||||
**市XX县(区)XX乡(镇)2024******社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 | |||||||||||||
序号 | **社名称 | 地址(村、组) | 现有存栏肉牛(头) | 省外引牛(头) | 见犊补母(头) | 本地种植牧草加工收贮(吨) | 本地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吨) | 注册商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 | **或改扩建圈舍(平方米) | **或改扩建饲草收贮设施(平方米/立方米) | 购置养殖以及粪污处理设施(台/套) | 合计补助资金(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验收组长(签字): | |||||||||||||
验收人员: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附件4-1: | |||||||||||
**市XX县(区)XX乡镇2024****农场经营能力提升补助申请表 | |||||||||||
填表时间:年月日 | |||||||||||
申请主体基本情况 | 家庭农场名称 | 地址 | |||||||||
业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银行信息 | 开户名称 | ||||||||
电话 | 开户银行 | ||||||||||
身份证号 | 账号 | ||||||||||
现有肉牛存栏(头) | 赋码状态 | 示范场级别 | 带动就业(人) | ||||||||
申请补助指标 | 省外引牛(头) | **或改扩建圈舍(平方米) | **或改扩建堆粪棚(平方米) | ||||||||
见犊补母(头) | **或改扩建饲草收贮设施(平方米/立方米) | **或改扩建尿液发酵池(立方米) | |||||||||
购置养殖及粪污处理设备(台/套) | |||||||||||
村级初审 | ****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 ****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农场申请填写,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逐级推荐审核,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
附件4-2 | |||||||||||||
**市XX县(区)XX乡(镇)2024****农场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表 | |||||||||||||
序号 | 家庭农场名称 | 地址(村、组) | 现有存栏肉牛(头) | 省外引牛(头) | 见犊补母(头) | **或改扩建圈舍(平方米) | **或改扩建饲草收贮设施(平方米/立方米) | 购置养殖以及粪污处理设施(台/套) | 合计拟补助资金(元)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一折通) | 农户签字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验收组长(签字): | |||||||||||||
验收人员: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
附件4-3 | ||||||||||
**市XX县(区)XX乡(镇)2024****农场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示 | ||||||||||
序号 | 家庭农场名称 | 地址(村、组) | 现有存栏肉牛(头) | 省外引牛(头) | 见犊补母(头) | **或改扩建圈舍(平方米) | **或改扩建饲草收贮设施(平方米/立方米) | 购置养殖以及粪污处理设施(台/套) | 合计补助金(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计 | ||||||||||
验收组长(签字): | ||||||||||
验收人员: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
****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