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清塘镇清塘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市**县清塘镇榕水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等两个项目,目前已进入完工阶段工作,拟采购两个项目工程复核服务单位,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工程结算。现就工程复核服务费进行询价,遴选服务单位,******局党组批准后,择优选择有资质的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市**县清塘镇清塘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县清塘镇清塘村、黄桥村、六寨村、南妙村、新合村、印山村、周岩村7个行政村。复核范围为改建斗渠02、改建农渠09、改建农渠10、改建农渠12、改建农渠13、新增农渠01(改建)、改建农沟01、改建生产路01、浆砌石挡墙K0+000+K0+567.9、涵管、盖板。
**市**县清塘镇榕水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县清塘镇**村、**村、榕水村、**村、新竹村、英家村7个行政村。复核范围为改建斗渠01、改建农渠01、改建农渠02、改建农渠05、改建农渠06、改建农渠07、改建农渠08、改建农渠15支渠(新增)、改建农渠09、改建农渠10、改建农渠11、改建农渠12、改建农渠15、改建农渠16、改建农渠17、改建农渠18、改建农渠18支渠1(新增)、改建农渠18支渠2(新增)、改建农渠19、榕水新村路口渠(新增)、**农渠03、**农渠04、改建生产路02、浆砌石挡墙K0+000+K0+230、涵管、盖板。
二、工作要求
1、工程复核:按照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6号)、《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1056—2014)的规定及土地整治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对项目区建设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隐蔽工程除外)并形成复核报告;报告应反映除隐蔽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数量、质量情况,包含项目数量、质量的设计要求和实际的项目数量、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项目数量、质量问题予以明确指出或提出建议。
三、询价内容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两个项目的工程复核服务费控制价为2.90万元。
四、报价资料相关要求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工程复核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并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
2.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价单(加盖公章);
5.参与项目的业绩材料(加盖公章)。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材料(密封)1份,并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下午18点止(每日报名时间为:8点—12点,15点-18点)提****整理中心(地点:**县民族路9号;联系电话:0774-****065;联系人:何阳亮)。我局将对报价单位的报价、业绩、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以价低者确定中标单位。
六、其它事项
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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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