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4年**工程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因建设需要,我单位**镇2024年**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采取“固定价摇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为保障国家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公平、公**则,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镇2024年**工程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主体建设面积300平方米,含基础装修及相关设施(建设内容及标准见设计图纸、财政评审清单全部内容)。
(三)建设地点:****社区
(四)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五)发包价(固定价):人民币607937元(大写:陆拾万零柒仟玖佰叁拾柒圆整)。最后以实际工程量和审计为准。
(六)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及业主自筹。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七)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材料;
(十)省外企业需出具《**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相关事宜及资格审查内容
时间地点:凡有意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或者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办公室现场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按序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复印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9)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材料复印件;
(10)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11)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2)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14日10:00在****四楼会议室开标,该开标时间不另行通知,凡未准时到会的报名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企业法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证查验原件,否则不予签到。若超过签到时间,不予签到,不予参加开标。
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单****银行****公司公章),再凭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10%,即履约保证金为6.07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零柒佰圆整),开户名:****财政所,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673********000122。在备注栏上须注明“**镇2024年**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务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者视为失约,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定后,****、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原件备案。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工程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的拨付方式及比例,应严格按照**镇2024年**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要求执行。
(二)履约验收标准:
施工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申请验收的项目扣减相应工程款;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文件和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验收结果合格的,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项目资金,同时会报告本项目上级财政部门按照工程项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三)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核)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
八、报名地点及报名电话:
项目业主:****
地址:**镇河边街237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52****0097
孙先生 186****8769
九、镇纪委监督电话:082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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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