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职院与新城大道连接路建设项目
补充说明:现增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内容:
2.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4.申请人近三年完成5个公路类招标代理业绩,且需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5.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在比选报名时间截止日前传于此邮箱号:****@qq.com,逾期不予受理(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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