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监理 同类项目:监理> 同类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监理(招标编号:****),于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在****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费率:0.76%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省****公司
投标费率:0.78%
公示期: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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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银行贷款+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次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3.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备案表(2404-341323-04-01-678222)、关于**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3]69号)
4.招标人:****
5.项目业主:****、******公司
6.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7.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监理
2.招标项目编号:****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建设地点:**县**。
5.建设规模:**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一期位于**县**,建设内容包括:77****停车场改造(总用地面积约343392.7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软硬件设施、路边停车位提升、充电桩设备安装(包括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光储充电桩、变电站、智慧充电桩运营系统等),搭建智慧停车系统(包括智慧停车云管理平台、车主出行服务平台、停车场联网前端系统、停车诱导系统等)。
6.计划工期: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7.招标范围:**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项目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为其任意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已中标待监工程(但若在监工程或已中标待监工程在**市规划区范围内且未超过二个的除外),若我单位投标拟派总监不满足关于上述在监工程或已中标待监工程要求,我单位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备查,否则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注: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指的是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若拟派本项目总监为退休员工,须符合“****建设部令第 147 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且须提供项目总监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评标现场查询作为评审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15:30。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上发布。
七、投标人(供应商)注册及招标信息与资料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file.****.com/files/BidderTools.rar,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钟灵大道与**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人:吴逸然
电 话:186****825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张哲文、汤少军
电 话:173****0405、150****8621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