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对**区全域旅游导览牌制作; ****中心及标识系统提升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择优比选采购活动,特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全域旅游导览牌制作; ****中心及标识系统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元):290000
最高限价(元):2900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区全域旅游导览牌制作;****中心及标识系统提升项目 | **区全域旅游导览牌制作11块; | 根据采购文件清单,结合工程现场情况,设计、制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标识标牌,维保期不少于3年 | 完成时间10月10日 |
****中心及标识系统提升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清单,增设咨询台、标识牌改动、灯箱制作、资料架等。 | 完成时间10月10日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政采云平台-采购人采购意向公开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 3 个月(指 2024年2月-2024 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起至 2024年9月14日止,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市**区湘溪路 22 号 ****中心1015 室。
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活动方案报价及本邀请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9月16日下午14:30
2.比选地点:**市**区湘溪路22****中心1019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中心
联系人:沈雨华
电 话:0573-****0322
****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