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2024年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017
地 址:**市**路228****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涪江右岸**经开区九莲段Ⅰ期防洪治理工程(报告表) | ****开发区九莲街道办涪江右岸 | **** | **新云****公司 | 项目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63km。本工程**防洪堤上起渠河泄水闸附近河岸(起点坐标:X=****088.484,Y=552484.613),下至达成铁**老桥处已建北固堤(终点坐标:X=****048.615,Y=553782.816)。前段为**堤防995.00m,后段为整治防汛抢险道路879.58m。在堤防段**排涝涵管4处,**下河梯步6处。项目总投资1821.84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土地平整、生态恢复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基坑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严禁排入河道。洗车废水经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定期对施工作业面喷雾降尘,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池,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物料堆放做好遮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冒顶装载。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石方弃料用于工程河段堤后低洼地段回填,临时占地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施工完成后场地恢复。建筑垃圾、生产废料严禁乱堆乱放,****回收部分交由回收单位处置,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的建渣堆放场地。 (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优化运输方案,敏感点附近施工加设临时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