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扩容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4日。
电话:0372-****603 传真:0372-****603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8月28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扩容改造项目 | **市**县韩庄镇大光村西南侧 | **** | ******公司 | 建设单位拟总投资10000万元,在****院内******扩容改造项目。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进发油时产生的油气、储罐挂壁损失与小呼吸产生的油气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挂壁损失、小呼吸为无组织排放,槽车发油作业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油罐清洗用水。油罐洗罐废水交由有洗罐单位拉走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储存。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标准要求(60/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清罐油渣、废水处理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及吸油材料和消防泵更换的废旧蓄电池,均为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暂存至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