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护国镇梅岭村1号地块(用地单元) 详细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规划局****分局关于《护国镇梅岭村1号地块(用地单元) 详细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0 17:33:09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护国镇梅岭村1号地块(用地单元)规划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凡是与该宗地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等),向****规划局****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规划局****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二、公示地点
****规划局****分局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市**区****公示栏、项目现场。
三、主要内容
为加快“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拟在****交易中心,项目选址大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少量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用地面积4082平方米。因镇级片区和村级片区规划未批复,为解决项目落地规划依据问题,根据《******厅关于转发〈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自然**部 ****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精神,****组织编制了《护国镇梅岭村1号地块(用地单元)详细规划论证报告》,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冒淋泷;联系电话:0830-****122。
附件:0820护国镇梅岭村1号地块(用地单元)规划论证报告(2).pdf
****规划局****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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