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屠宰生鸭鹅1100万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公司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4′35.641″,N28°25′38.874″。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屠宰车间2100平米,**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购置生鸭、生鹅屠宰生产配套设备形成1条自动屠宰生产线,原料主要为外购生鸭、生鹅,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套自动屠宰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上挂→宰杀→浸烫→打脖→脱毛→浸蜡→脱蜡→拔毛→取内脏(内脏处理)→预冷→检验→包装→急冻→冷藏→出厂。项目全部投产后形成年屠宰生鸭700万、生鹅400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姜总
电 话:138****5310
通信地址:**省**市******公司内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91-****8386
通信地址:**省**市**去**东路866号**大厦6层608-612室
邮 箱:****@qq.com
三、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com/s/1YxAuW219y9VzR7nEdPb6IQ
提取码:m1p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