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培训基地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地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0:29:34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基地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已由介****管理局以2408-140781-89-01-111090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基地原有三栋建筑作为培训楼与宿舍,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8431平方米,其中培训楼建筑面积2996平方米(1栋地上4层建筑为培训楼),宿舍建筑面积5435平方米(2栋地上5层建筑为宿舍)。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设施,外墙改造,给排水工程,空气能改造,电气工程以及室外硬化,活动场地,绿化,管网等。 2.建设地点:**镇南庄村;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规范规定,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项目需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绿色环保、节能等标准与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基地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基地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协助招标人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等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采购(包括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含大件运输)及仓储、设备出厂试验、材料进场复试、安装、调试、设备检测、试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基地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11 20:00至2024-09-16 20: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30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08 09:30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时间为30分钟。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出;2.纸质方式提出;并遵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4-****900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1 主体库注册:请在**省公共**交易市场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jyzt.****.cn/)。完成注册后,信息隔天方可同步。9.2 CA数字证书: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电话:400-0351-858、400-0351-858。9.3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9.4 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下载查询—工程建设—**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行环境检测。9.5 技术支持电话:0351-****957。
9.1 主体库注册:请在**省公共**交易市场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jyzt.****.cn/)。完成注册后,信息隔天方可同步。9.2 CA数字证书: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电话:400-0351-858、400-0351-858。9.3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9.4 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下载查询—工程建设—**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行环境检测。9.5 技术支持电话:0351-****957。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电话:0354-****019
电子邮件:****@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坛街道北坛东路2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900
电子邮件:
地址:**省**市****坛街道北坛东路2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9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史公路盛华丽园B区3号楼(三层东西21-31轴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777
电子邮件:****@163.com
地址:**省**市**市史公路盛华丽园B区3号楼(三层东西21-31轴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77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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