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及维修销售场所LED电子显示屏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行中心关于一般性采购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商负责提供销售场所LED电子显示屏维修和制作服务,按照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销售场所LED电子显示屏新增和维修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预算金额(元):7万。
(四)采购内容:
全市三区五县一市销售场所LED电子显示屏维修和新制作服务,具体内容在比选文件清单中详细列出。本次比选采购确定销售场所终LED电子显示屏维修配件单价及新增制作单价,根据实际制作数量据实结算。
(六)商务要求:
1.本次比选采购采取最低价中标法,中标办法如下。
(1)项目报价计分方法
申请人根据项目清单中的报价项逐一报价,分中心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计算报价得分。
按照项目单项最低价获得满分,其余报价按与最低价的溢价比例计算得分。得分计算公式:申请人单项报价得分=单项最低报价÷申请人单项报价×单项标准分。
所有单项报价得分总和为申请人报价总分。
(2)中标办法
按照响应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优先中标,响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优先中标。
采购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响应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及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组认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具有说服力的,采购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资格,按顺序补充。
2.提供服务的地点:**市范围内三区五县一市,****中心要求提供相应的维修、安装等服务。
3.服务时间:2024年9月-11月。
4.付款方式:维修、制作项目结束,分中心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对公转账到供应商账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八)比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需递交比选资料及要求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选报价书等。
(四)递交的比选资料需密封封存。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00到2024年9月18日12: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办理地址:**省**市**区金泉路福彩巷****203办公室
(2)本次比选不接受线上办理。
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若比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 )若比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通过线上办理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比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2点00分(**时间)
(二)比选时间:暂定2024年9月24日14点30分(**时间)
(三)比选地点:**省**市**区金泉路福彩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
地址: **省**市**区金泉路福彩巷****203办公室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朝博 联系电话: 0817-****586 158****3535
监督热线:
联系人:张锡富 联系电话: 0817-****568 15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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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