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展鞋材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2MA32TLW97A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伟鸿 |
王万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县郊尾镇梅园街222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协展鞋材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9-印刷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319-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郊尾镇梅园街2229号 |
经度:118.845 纬度: 25.281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4 |
莆环审仙〔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2MA32TLW9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22MA32TLW97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39180R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https://www.****.org/yanshou/3223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项目,从事鞋材生产加工,属于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年加工鞋材 800 万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项目,从事鞋材生产加工,属于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年加工鞋材 800 万双 |
本次验收实际生产设备比环评设计减少,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租赁**仙****公司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3170m2,用地面积 10452m2;年加工鞋材 800 万双;职工总人数 240 人,住厂人数 200 人,就餐人数 240 人;项目全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每天 10 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租赁**仙****公司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3170m2,用地面积 10452m2;年加工鞋材 800 万双;职工总人数 240 人,住厂人数 200 人,就餐人数 240 人;项目全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每天 10 小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外购回来的铁块经 CNC 雕刻机雕刻成需要的形状,再喷一层铁氟龙得到 模具,烘干后备用,然后鞋面通过镭射(激光雕刻)成需要的形状,项目所需要加 工的鞋面原材料由**厂家提供,首先将鞋面进行印刷(根据厂家需求,将鞋面进 行人工印刷),待印刷鞋面自然晾干后,根据产品的不同需求,将需要高频的产品 到高频机上加工即成鞋面半成品,将需要平压的产品到平压机上平压加工即成鞋面 半成品。经过检验后打包即为成品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外购回来的铁块经 CNC 雕刻机雕刻成需要的形状,再喷一层铁氟龙得到 模具,烘干后备用,然后鞋面通过镭射(激光雕刻)成需要的形状,项目所需要加 工的鞋面原材料由**厂家提供,首先将鞋面进行印刷(根据厂家需求,将鞋面进 行人工印刷),待印刷鞋面自然晾干后,根据产品的不同需求,将需要高频的产品 到高频机上加工即成鞋面半成品,将需要平压的产品到平压机上平压加工即成鞋面 半成品。经过检验后打包即为成品出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厂房:①镭射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1”处理后排放;②调墨房、印刷生产线、开发印刷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 3#厂房:平压、调墨房、印刷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3”处理后排放; 高频区:高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4”处理后排放; 喷涂区:铁氟龙喷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帘柜+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5”处理后排放; 食堂:食****协会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水帘柜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洗网板废水采用自建絮凝压滤净****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厂房:①镭射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1”处理后排放;②调墨房、印刷生产线、开发印刷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 3#厂房:平压、调墨房、印刷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3”处理后排放; 高频区:高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4”处理后排放; 喷涂区:铁氟龙喷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帘柜+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5”处理后排放; 食堂:食****协会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水帘柜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洗网板废水采用自建絮凝压滤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 |
项目洗网版废水采用自建絮凝压滤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912 | 0 | 0 | 0 | 0.912 | 0.912 | |
0 | 0.456 | 0 | 0 | 0 | 0.456 | 0.456 | |
0 | 0.0456 | 0 | 0 | 0 | 0.046 | 0.04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7100 | 0 | 0 | 0 | 17100 | 171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45 | 0 | 0 | 0 | 0.095 | 0.095 | / |
0 | 0.848 | 0 | 0 | 0 | 0.848 | 0.84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隔油池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再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网板清洗废水经自建絮凝压滤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化粪池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再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网板清洗废水经自建絮凝压滤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
3 | 自建絮凝压滤净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自建絮凝压滤净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再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网板清洗废水经自建絮凝压滤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35/1784—2018)表 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41616-2022) | 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1#厂房镭射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86.36%-87%。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0.015kg/h,浓度为3.3mg/m3,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相关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量为549(无量纲);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 | |
2 |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 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1#厂房调墨、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1.02%-67.19%。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23kg/h,浓度为10.5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苯和二甲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速率为0.048kg/h,浓度为2.29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苯系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48kg/h,浓度为2.29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相关限值标准。 | |
3 | DA003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35/1784—2018)表 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41616-2022)表 1 | 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3#厂房平压、调墨、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3.00%-58.00%。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47kg/h,浓度为2.83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苯和二甲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速率为0.017kg/h,浓度为1.06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苯系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7kg/h,浓度为1.06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相关限值标准。 | |
4 | DA004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35/1 1 784—2018)表1 | 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高频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4.00%-66.25%。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3.6×10-3kg/h,浓度为2.22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 | |
5 | DA005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35/1784—2018)表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表 2 | 集气罩+水帘柜+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喷涂区废气经水帘柜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5.12%-66.67%。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浓度为2.25mg/m3,排放浓度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0.018kg/h,浓度为2.8mg/m3,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相关限值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消声、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北侧临梅园 街一侧执行4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 项目北侧厂界临梅园街噪声昼间测量最大值为64dB(A)<7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规定;西、南、东侧厂界噪声昼间测量最大值为64dB(A)<6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规定;项目东侧敏感点沙溪村噪声昼间最大测量值为54dB(A)<6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规定。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设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 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设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3#厂房东侧,面积20m2,生产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设危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东侧,面积10m2,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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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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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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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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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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