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无害化处理16万吨工业废物与**化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精细化工片区金漴路4号
建设性质:改建
占地面积:20亩,本次技改不新增土地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位于蚌****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的金漴路4号,占地面积约20亩。技改项目拟购置二套搪瓷反应釜,在水处理剂生产车间新增一条年利用2万吨含铝污泥生产硫酸铝生产线;拆除二车间内的2套蒸发器,购置离心机、多级过滤器等生产设备,利用自产氟硅酸生产氟产品(氟硅酸钾、氟硅酸钠),并新增一条废磷酸提纯生产线;同时配套完善环保及附属设施建设。技改项目完成后,可新增产品氟硅酸钾、氟硅酸钠共计10000吨/年、再生磷酸5000吨/年、硫酸铝40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贡永旭
联系电话:184****7572
联系地址:****园区精细化工片区金漴路4号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路589号卡尔森国际创新产业园5号楼302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2****3718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https://pan.**.com/s/1tyxva4hdn6Rk5TlyaKvIRwpwd=yiv6 提取码: yiv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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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