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扬高速(S01)交警营房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新扬高速(S01)交警营房施工项目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天冶路八里治超站对面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0550-****1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西栋五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查士平 0550-****86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1日9:00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价(元) | ****915.21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周林军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
注册编号 | 皖234****35272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西栋五楼,联系人:查士平,联系电话:0550-****86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公示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