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丰村25-33组及336线两侧退林还耕土地流转
胜丰村25-33组及336线两侧退林还耕土地流转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09-11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7月
交易底价: 6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514.67亩
联系方式: 顾千易(0513-****5786)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 村(社区) |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8-26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514.67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根据《****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地块使用情况,经与会人员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1、土地经营权流转竞拍面积为514.67亩(农户清册面积数为539.67亩,水流冲刷项目建设等原因涉及的25亩面积未计入本次土地流转竞拍面积)。参与竞拍方需亲自到现场查看,招标方不承担因面积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内容的缺漏项等而减少相关费用。中标方需与地块原种植户协商地块现有作物的处理事宜。 地块分两个区域:一是胜丰村25-33组地块,面积共计452.73亩,地块零碎;二是336线两侧退林还耕地块,面积共计61.9亩。 2、成交原则。价高者得,加价幅度10元/年/亩,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底价为650元/年/亩(其中305220元归农户,计算方式为477.73亩*600元/年/亩和61.94亩*300元/年/亩;其余为管理服务费等)。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7万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期满后,根据中标方信誉、复垦完成度等如无履约纠纷情形,一个月内结清(不计息)。 4、合同期限。2年7个月。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因政策等原因,合同期间,租期不足整年的,土地租金及管理费按照实际月度数进行计算,每月土地租金及管理费为年度租金/12个月。 5、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缴纳全年土地租金及管理费。逾期,视作放弃,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其余年度的,在合同期中上一个年度租期期满前的前45个日历天前付清。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 6、相关投入。不论合同期间合同终止,还是合同到期终止,承租方在合同地块投入的地块推平、筑埂、水平平整等及获准**、修缮、改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处置权皆属于村集体,承租方不得自行转让、拆除,也不得于合同期终止后继续使用。 7、设施设备。 公用设施。沟河、沟涵、路下涵、田间道路、机耕桥、防护林绿化等设施都为村集体所有。 | ||
项目位置 | **市**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8、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承租方同意出租方终止合同,清理地块,扣除履约保证金和余下的土地租金、管理费,收回土地经营权。同时出租方根据自身损失程度要求中标方赔偿一定的损失,直至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 (1)荒芜土地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地块用途为种植粮油作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地块上进行经营非出租方同意种植的种植作物、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苗木基地经营、禽畜养殖、****政府项目除外),承租方接到整改通知后,须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3)除第一个年度外,其余年度的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到时间未付清的。 (4)承租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沟河、沟涵、路下涵、田间道路、机耕桥、绿化等造成损坏的,须负责维修。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发出的修理(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出租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整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维修(整改)费用的。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或设定抵押的。 (6)协议终止未交还的。协议终止后,承租方必须立即将合同土地交还出租方,同时获准修缮、改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处置权皆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不得自行转让、拆除,也不得于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 (7)擅自破坏土地现状的。 (8)未按出租方要求管理土地的。 9、其他事项 (1)承租方应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承租方及其雇佣的人员出现的一切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2)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安全事故、或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承包农户所得。 | ||
项目审查表 | 交易项目审查表6.jpg项目交易审查表1.jpg项目交易审查表2.jpg项目交易审查表3.jpg项目交易审查表4.jpg项目交易审查表5.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议事表决情况表1.jpg议事表决签到表2.jpg会议记录1.jpg会议记录2.jpg会议记录3.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省**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2年7月 | ||
标段描述 | 根据《****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地块使用情况,经与会人员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1、土地经营权流转竞拍面积为514.67亩(农户清册面积数为539.67亩,水流冲刷项目建设等原因涉及的25亩面积未计入本次土地流转竞拍面积)。参与竞拍方需亲自到现场查看,招标方不承担因面积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内容的缺漏项等而减少相关费用。中标方需与地块原种植户协商地块现有作物的处理事宜。 地块分两个区域:一是胜丰村25-33组地块,面积共计452.73亩,地块零碎;二是336线两侧退林还耕地块,面积共计61.9亩。 2、成交原则。价高者得,加价幅度10元/年/亩,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底价为650元/年/亩(其中305220元归农户,计算方式为477.73亩*600元/年/亩和61.94亩*300元/年/亩;其余为管理服务费等)。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7万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期满后,根据中标方信誉、复垦完成度等如无履约纠纷情形,一个月内结清(不计息)。 4、合同期限。2年7个月。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因政策等原因,合同期间,租期不足整年的,土地租金及管理费按照实际月度数进行计算,每月土地租金及管理费为年度租金/12个月。 5、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缴纳全年土地租金及管理费。逾期,视作放弃,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其余年度的,在合同期中上一个年度租期期满前的前45个日历天前付清。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 6、相关投入。不论合同期间合同终止,还是合同到期终止,承租方在合同地块投入的地块推平、筑埂、水平平整等及获准**、修缮、改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处置权皆属于村集体,承租方不得自行转让、拆除,也不得于合同期终止后继续使用。 7、设施设备。 公用设施。沟河、沟涵、路下涵、田间道路、机耕桥、防护林绿化等设施都为村集体所有。 | ||
交易面积 | 514.67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87000.00 | ||
交易底价 | 6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9-09 09:00~2024-09-09 09:15 | ||
出价延时 | 15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65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09-09 | ||
成交总金额 | 943990.56元 | ||
补充说明 | 8、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承租方同意出租方终止合同,清理地块,扣除履约保证金和余下的土地租金、管理费,收回土地经营权。同时出租方根据自身损失程度要求中标方赔偿一定的损失,直至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 (1)荒芜土地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地块用途为种植粮油作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地块上进行经营非出租方同意种植的种植作物、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苗木基地经营、禽畜养殖、****政府项目除外),承租方接到整改通知后,须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3)除第一个年度外,其余年度的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到时间未付清的。 (4)承租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沟河、沟涵、路下涵、田间道路、机耕桥、绿化等造成损坏的,须负责维修。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发出的修理(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出租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整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维修(整改)费用的。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或设定抵押的。 (6)协议终止未交还的。协议终止后,承租方必须立即将合同土地交还出租方,同时获准修缮、改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处置权皆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不得自行转让、拆除,也不得于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 (7)擅自破坏土地现状的。 (8)未按出租方要求管理土地的。 9、其他事项 (1)承租方应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承租方及其雇佣的人员出现的一切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2)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安全事故、或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承包农户所得。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高峰 | 联系电话 | 138****8128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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