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电厂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集团****电厂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项目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以下任一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请明确“一级建造师”是否属于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
答:本项目要求的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包含其他执业资格。
2、请提供厂区征地范围的cad红线钉桩文件(包括周边现状地形图),请明确西侧进场道**梁部分是否在征地范围内。
答: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图PDF版详见本次答疑澄清发布附件,西侧进场道**梁部分在征地范围内。
3、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厂区主入口自纬八路引接,请明确纬八路是否为规划路,若为规划路请提供规划路的大致规划走向。
答:纬八路为规划路,大致规划走向与厂区围墙平行。
4、请提供可研报告审查意见。
答:可研审查意见详见本次答疑澄清发布附件。
5、请提供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如无接入系统审查意见,请明确现阶段接入系统按照什么方案执行。
答: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详见本次答疑澄清发布附件。
6、请提供项目厂址所在地的土壤电阻率
答:无法提供,土壤电阻率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请提供可研附图
答:可研附图详见本次答疑澄清发布附件。
8、请明确厂址附近是否有蓄滞洪区,请提供厂址附近河流、湖泊等河湖管理范围、规划区域的水文资料等。
答:无法提供,投标人自行踏勘确定。
9、地勘资料
1)在“可研报告”第4.5节 “地震地质及岩土工程”中写到:搜集到的资料有“**长江 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详细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罐区)(2020年 9月 25日, ****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储罐试桩成果;《**长江 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2019 年 6 月,****研究院)。请提供者这3本报告或本工程可研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在招标文件第5章第8节中,第8.3.3条中试验桩类型有3种,第8.4.3条中复合地基型式有2种,投标时是否允许对其种类优化调整
答:1)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未开展具体的现场勘察工作,勘察为本次招标范围,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参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它工程非我单位项目,无法提供。
2)招标文件中的试桩和浅地基试验方案供参考,可根据投标人对地质条件的认识适当优化,但项目实施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工程实际需要。
10、****处理厂与电厂的距离,请明确备用****电厂的距离及高差,****处理厂是否接纳本工程的生活污水和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的水质标准。
答:现有资料均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11、请明确最近五年夏季最热三个月(6、7、8月)频率为10%的日平均气象条件:
干球温度: ℃; 湿球温度: ℃;
平均气压: kPa; 平均相对湿度: %;
答:无法提供,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请明确是否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非经常性废水(膜清洗废水、锅炉及燃机清洗废水等)是否按外委处理考虑。
答:考虑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但不考虑非经常性废水(膜清洗废水、锅炉及燃机清洗废水等)
注:本次答疑澄清发布附件《答疑澄清附件》。请各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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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