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5号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规模和内容:**5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省**市苍**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3km,水深约21.7m~27.8m,自场区西北至东南水深逐渐增大。项目规划容量800MW,场区东西长约10.2km,南北宽约12.8km,规划面积约115km2。包括57台单机容量为14MW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长度共计196.6km,其中66kV海缆119.8km(12回),220kV海缆76.8km(3回路),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项目总投资786947.1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海洋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目 标类型 | 序号 | 生态敏感 目标名称 |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 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
相对位置 | 最近距离(km) |
**省“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 1 | 鱼寮沙源流失极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北侧 | 3.2 | 沙源流失极脆弱区 |
2 | 雾城澳沙源流失极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北侧 | 4.5 | 沙源流失极脆弱区 |
3 | 割草旦村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东北侧 | 6.1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4 | 长水尾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东北侧 | 6.7 |
5 | 风湾文蛤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东北侧 | 8.3 | 重要渔业**产卵场 |
6 | 信智**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东北侧 | 9.2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7 | 信智**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北侧 | 9.7 |
8 | 大渔湾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北侧 | 19.5 |
9 | 三兆山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东北侧 | 19 |
10 | 炎亭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东北侧 | 24 |
11 | 官山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路由区北侧 | 10 | 重要渔业**产卵场 |
12 | 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北侧 | 26 |
15 | 浙****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北侧 | 25 | 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
14 | **岛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侧 | 0.57 | 重要渔业**产卵场 |
15 | **列岛省级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侧 | 3.86 | 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
16 | 沿浦湾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9.5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17 | 沿浦湾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9.6 | 红树林 |
18 | 苍**沿浦海涂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5.7 | 红树林 |
海洋功能区划 | 1 | **农渔业区 | 路由穿越,风场区位于其中 | /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2 | **农渔业区 | 风场区北侧 | 21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3 | 沿浦湾农渔业区 | 登陆点西南侧 | 5.7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4 | 渔寮旅游休闲娱乐区 | 路由区北侧 | 2.4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5 | 霞关旅游休闲娱乐区 | 路由区南侧 | 2.6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 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8 | 南麂列岛海洋保护区 | 风场区东北侧 | 25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7 | **岛海洋保护区 | 风场区东南 | 5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沙滩 | 1 | 沛垒沙滩 | 路由穿越 | / | 水质、沙滩稳定性及景观 |
养殖区 | 1 | 荷包田村贝藻类养殖区 | 登陆点东北侧 | 3.2 | 水质、生态 |
2 | ****村委会围塘养殖 | 登陆点西侧 | 5.4 |
三场一通道 | 1 | 大黄鱼、小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鮸、银鲳、三疣梭子蟹 | 项目附近 | / | 水质、生态 |
海洋公园 | 1 | **列岛省级海洋公园(同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侧 | 3.86 | 水质、生态 |
湿地 | 1 | 浙****自然保护区(同生态保护红线) | 风场区东北侧 | 25 | 水质、生态 |
**省“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及《**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 1 | **-**列岛省重要渔业**产卵场 | 风场区南侧 | 2.1 | 重要渔业**产卵场 |
2 | 福宁湾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12 | 重要渔业水域 |
3 | 小白露海洋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13 | 自然岸线 |
4 | 大白露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16 | 自然岸线 |
5 | 小白露重要自然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区 | 登陆点西南侧 | 14.9 | 沙滩 |
6 | 小白露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 登陆点西南侧 | 10.5 | 自然岸线 |
7 | 姥屿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24.7 | 特殊保护海岛 |
8 | 晴川湾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18.1 | 自然岸线 |
9 | 沙埕港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侧 | 13.9 | 红树林及湿地生境 |
10 | 沙埕港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 | 登陆点西南侧 | 10.1 | 自然岸线 |
11 | 桐山溪重要**生态红线区 | 登陆点西侧 | 27.1 | 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①根据模型模拟的潮流涨、落潮流场情况,工程附近海域涨、落潮变化过程较为接近,相位差不明显,涨潮时,东**域潮波向西北方向传入工程海区,继续北上汇入**湾。计算海域海流近岸处呈现往复流流态,靠近外海时具旋转流特征。
②工程由于风电机组承台的桩基存在,阻碍水流,迫使水流往两侧流动,桩基背水面和迎水面流速减幅相对明显。
2、冲淤影响评价
①工程建成海床达到淤积平衡后,风机基础局部淤积最大可达1.4m;整个风场区整体呈冲淤相间态,横向风机基础100m半径开外海床淤积厚度介于0.01~0.10m,纵向风机组间北侧海域冲刷幅度介于0.01m~0.03m左右。
②工程实施后冲淤影响主要集中在**岛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靠近工程的局部区域存在0.01~0.02m的淤积。
3、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垂向平均悬浮物浓度增量范围在10~20mg/L、20~50mg/L、50~100mg/L、100~150mg/L、>15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分别为49.74km2、38.22km2、17.91km2、4.98km2、6.88km2。风电场海缆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沛磊沙滩有一定的影响。
②船舶生活污水委托****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登陆段施工人员陆上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化粪池进行收集,而后定期抽运至马站镇农****处理站进行处理,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船舶含油废水主要是施工船舶、设备产生的残油、废油及机舱油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入海域,含油污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因此对周边海域环境没有影响。
③营运期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巡检,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2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4、海洋沉积物影响评价
在严格施工管理条件下,施工船舶将产生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经收集处理后不排放入海,海上工程施工不会对海洋沉积物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海洋生态影响评价
①施工期影响
工程场址范围主要为近海海域,场区内种类组成与场区周边海域种类基本相同,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带来较大影响。
工程施工期共造成底栖生物**损失金额为33.06万元,悬浮物影响造成的渔业**损失金额为82.56万元。海洋生物损失随着施工的结束,慢慢可以得到恢复,因此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②营运期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海域的生物类型、数量、组成等均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营运期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但风机基础和升压站的修筑会造成少量底栖生物生境的永久丧失,经济损失价值为0.30万元。
③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
风电场项目建设施工期会对该区域的水生动物栖息、觅食产生一定的干扰,营运期基本影响不大;海缆施工过程中对鸟类的觅食范围产生一定影响。风电场、220kv送出海缆不占用养殖区水域。工程建设不会对海域污染物净化功能造成明显改变,对当地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6、其他环境影响
①鸟类环境影响
****风电场的施工和运营会对鸟类产生一定的干扰,使其产生趋避行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鸟类的活动范围,但并未对其栖息、繁殖、觅食、迁徙等行为和栖息生境产生重大的、不可逆的影响。
②水下噪声影响
风电场施工中的水下冲击式打桩将对周围海域的海洋渔业**带来一定影响。对于冲击式的非连续性水下脉冲噪声。工程在风机基础钢管桩撞击施工时,以水下打桩可能产生 242dB峰值声源级作估算,可得水下噪声衰减到187dB、183dB、150dB****中心处的距离分别约196m、287m、6813m。
施工期水下打桩中应严格确立在距离桩基一定范围为哺乳动物和**鱼科受水下噪声影响的危险区域,基于上述的分析在本项目中**鱼科对于打桩所对应的安全距离为6813m,在该范围内若出现相应**科鱼类活动,应停止打桩施工,驱逐离开保护范围后再进行打桩。
总体营运期风机噪声而引起的强度变化不大,基本上与海域其它点测量到的背景噪声相近。因此,营运期水下噪声对海洋动物的影响较小。
③水上噪声影响
叠加影响后在单排风机外150m处,风机噪声可衰减至53.5dB(A)。由于背景值海上风声和海浪声较大,风电场运行噪声对海上声环境影响仅限于风机附近,风电场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④电磁环境影响
工程产生的电磁场对底栖贝类和鱼类、虾蟹类影响较小。另外根据国内外现有电磁场对海洋鱼类的影响研究资料分析,风电场运行期间,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磁场不会改变鱼类的洄游路线及洄游形式。
7、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碰撞溢油事故;运营期环境风险有风机桩基失稳内部油料泄漏风险及海上升压站油料泄漏风以及长期冲刷造成电缆和海床之间形成掏空的事故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表 2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具体内容 | 规模及数量 | 预期效果 | 实施地点及 投入使用时间 | 责任主体 及运行机制 |
水环境保护 | 污水收集措施 | 施工船舶均设置船舶含油污水的收集装置,含油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登陆段穿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化粪池进行收集,而后定期抽运至马站镇农****处理站进行处理。 | 统一收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工程海域、施工区,施工期 | 建设单位主体管理,施工单位使用和管理、维护 |
营运期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风场区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 风场区 | 建设单位 |
变压器事故油水处置 | 事故油罐 | 事故油罐90m3 | 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统一回收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升压站,与升压站建设同步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处置 | 垃圾桶 | 根据需要在施工船舶上设置分类垃圾桶,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 | 统一收集后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施工场地内,与其建设同步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废弃防撞船舷 | 废弃防撞船舷 | 570kg/次 | 统一收集后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 营运期,风场区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营运期检修废油 | 收集装置 | 风机检修润滑油约9.94t/a,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交由资质单位单位处理,不外排 | 营运期,风场区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含油棉纱、废手套 | 收集装置 | 产生含油棉纱57kg/a、废手套40kg/a,运回陆域统一堆放在集控站的危废库房中 |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 营运期,风场区 | 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海洋生态保护 | 渔业**补偿 | 采用增殖放流方法补偿 | 以当地海域常见的经济贝类、鱼、虾类为主 |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增殖放流的品种、数量,不会对工程海域生物**造成明显影响 | 风电场影响海域,施工完成后的3年内完成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 |
风机页片涂色 | 57台风机的叶片进行涂色 | 增加风机叶片可见度,减少鸟撞概率;形成鸟类适宜栖息地 | 风机叶片,与风机安装同步 | 风机叶片,与风机安装同步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叶片厂家及护套厂家 |
声环境保护 | 噪声防治 | 管理措施 | 施工船舶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噪声管理措施 | 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 施工临时场地,施工期间实施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实施和管理 |
工程措施、管理措施 | 选用低噪声设施 | 营运期海上升压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营运期,海上升压站 | 建设单位 |
环境空气保护 | 大气污染物控制 | 管理措施 | 施工船只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 施工临时场地,施工期间实施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实施和管理 |
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 监控设施 | 监控管理 | 风电场设现场监控系统,制定运行维护安全措施 | / | 风电场内,与其建设同步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应急设备 | 围油栏及溢油船舶等 | 施工期应急船舶和营运期溢油应急设施 | 配置溢油应急设备,并依托区域应急力量 | 与其建设同步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 |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情况 | 风电场环保管理 | ****风电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 | / | 风电场内,施工期及营运期 | 建设单位实施和管理 |
环境监理 | 环境监理 | 采用巡视方式进行环境监理 | / | 工程影响范围,施工期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 | 海洋生态、渔业环境、海水水质监测以及鸟情观测、冲淤观测等 | / | 监测计划范围内,施工期及营运期 | 建设单位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5 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省苍**东部海域,工程拟安装57台14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798MW。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工程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远景**3号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苍****镇五星花苑2-3幢106室-1(一层)
联系电话:188****3190
(2)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1202室
联系电话:0571-****9858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局**分局
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7-****9127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http://www.****.com进行公开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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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 月11日